黄克诚与黄克功 黄克功为什么被判死刑 黄克功与黄克诚关系
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在党组织的护送下,冒险通过敌人的一道道封锁线到达延安。她充满了抗日救国的热情,在从延安给哥哥的信中说:“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到延安后,刘茜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在抗大,她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和工作,几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刘茜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时,正好黄克功在第十五队任队长,遂与黄克功相识。两人经过短期接触,感情尚好,经常通信往来,渐涉恋爱。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于是,刘茜也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但不久,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以后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觉得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则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黄克功和刘茜之间有过一段短暂的热恋,但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他们对爱情及婚姻家庭认识的巨大差异很快就显现出来。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据说男女的比例是五比一。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把他们看成传奇式的英雄,女青年找对象,有所谓“走长征路线”之说。
刘茜是个年轻美貌、能歌善舞的姑娘,黄克功则是个战功累累、身居高位的军人,在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上,两人多少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观点。
相处久了,他们之间便在生活情趣、习惯爱好方面表现出许多不同,先是矛盾、纠葛和不协调,后来是乏味和苦恼,最后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缝。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刘茜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少女,她渴望的爱情是浪漫的精神之恋。
她在给黄克功的一封信中说道:“我希望这态度永远下去好了!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结婚……”“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
”在另一封信中,刘茜强调了爱情的共同基础,她写道:“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把物质来供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降低朋友的行为。
”对于夫妻在婚姻中的地位,刘茜认为:“就是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你认清点!!”同学董铁凤转述刘茜对她说过的话,刘茜对黄克功不满意的地方是:“她觉得他只认识一天,便要求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