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妮李小龙 林燕妮追忆巨星李小龙:他十四岁就失去了童贞
不一会儿李小龙便到了,还拿着一支手枪。双眉一竖,瞪着包租公,不但把包租公吓死,把我们也吓到了。
一夜他带我去家有音乐的餐厅,一个旋律响起,让我念及在香港凄凄分手的男朋友,不禁眼眶蓄泪,亦没有说话。
那他便大为光火,把我骂了一顿:“我带你出来不是叫你对着我怀念男朋友的!”认识了他从头到尾,他真的恼怒只有那一次。
另一次发火是别的事情。我不是跟三个朋友一起租房子住吗?通常租给学生住的房子都日久失修。我们嫌屋子里铺的地毯既霉且旧,实在受不了,便把旧的起掉了,铺上新的。当你在外国念书,没有家佣时,你会什么都懂得做,包括换地毯和修理电灯、水喉。
地毯换好了,怎知包租公来收租时,看见旧地毯不见了,便凶神恶煞地把我们骂个半死,吼着要我们还他旧地毯。旧地毯都丢掉了,怎么还他?他就是不停恐吓了、吓唬侮辱我们,闹了半天还不肯走,好像要揍我们似的。
我们四个之中三个是女孩子,二哥虽是男的,但他是个没有脾气的人,完全让神高神大的包租公吓愕了。情急之下,我打电话给李小龙,告诉他我们让人欺负。不一会儿他便到了,还拿着一支手枪。双眉一竖,瞪着包租公,不但把包租公吓死,把我们也吓到了。如果他冲动起来,用枪打死包租公怎么办?
见了枪,包租公马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那时已近黄昏了,李小龙的气还没有下,揪着二哥大骂。骂他没种、懦弱、不懂得保护女孩子。骂得二哥噤若寒蝉。
大姐已做好了饭,在饭桌上,我们三个女孩子都不知如何是好,二哥更尴尬。他是富家公子来的,人品挺好,整辈子都没让人这么骂过,只是一声不吭。连小龙在内,绕桌而坐的五个人都不做声。小龙沉默了好一会儿,叫拿张纸来。忘了谁给他拿了。他在纸上面写了五个大大的字母:Think.然后把纸交给坐在他对面的二哥。他知道自己刚才太鲁莽了。他采取那个形式向二哥认错,二哥手颤颤地接过。我们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只在电影中见过枪,这回有人拿真枪来救我们,很好玩啊。十几岁的女孩就是那么想法的了。
相处九十天,话说得不少。他是个武痴,跟我说了很多武术的道理。
有一天跟李小龙去游乐场,掷环掷镖赢了一只毛毛狗,白色的。我并不偏爱毛毛玩具,随便把它搁在客厅。二哥索性把它当作抱枕,搂着它睡午觉。不久妈妈来了封信,内容是大姐向她母亲报告,说我天天跟飞仔出外。我没什么反应,小龙有时是嚣张了点,但我认为他是个好人。一个暑假九十天照顾我,像做保姆似的,你以为很容易啊?
有一回小龙带我去看二轮电影,一张票可以一连看四部电影那种,即是从朝看到晚。看完了,李小龙想起一件事,马上跳起来。
“糟糕!我忘了接机。”他是应该下午到机场接个比他大两年的女生的,李家跟她家很友好。更糟糕的是他自己叫人家从东岸飞到西雅图的,他竟然忘得一干二净。
天都黑了,女的已气得一怒飞走,去了旧金山。他晓得她会落足哪儿,便疯狂打电话去道歉求饶。女的当然气得头顶出烟,不原谅他。
真的难以原谅。从东岸飞西岸得坐上五个小时飞机。下机了不见人,左等右等仍不见人,不气得爆炸才怪。
小龙十分过意不去,特别是:“她是个淑女来的。”渐渐我发觉,李小龙虽然很喜欢女人,但他真正喜爱和尊重的,一定是淑女。
天天吊着我这秤砣,都够他受的。相处九十天,话说得不少。他是个武痴,跟我说了很多武术的道理。“香港的武侠片,没来由男主角横伸着手拿着剑,胸膛中门大开让人易于攻击的。”“来,握个拳头给我看。”他说。那我便握了,他却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女孩子握拳老是把大拇指放进掌中的。
那么一打人自己的拇指先断掉啦。记住,拇指放在外面……对。打人的距离要近,直线打过去,别画弧形,那样太慢了……不是只用手力,用整个半身上的力……唉哎!”我完全没有武术天分,老让他生气。
他的中文没问题,能看能写。他对中华民族有很浓厚的感情。
天天相对,我跟李小龙变成铁杆兄弟了。除了丑事,他什么都告诉我。谈话,他说英语多于粤语。他都没什么中国朋友的。不,他根本没朋友。我觉得对他最好的是那个美籍日裔朋友,很可靠。
我从来只叫他做Bruce,他从来只叫我Eunice,生死如是。为了写字方便,我会写下李小龙、小龙、龙,但那些都是我不曾唤过他的名字。他的哥哥亦是只叫他做Bruce.
他的中文没问题,能看能写。他对中华民族有很浓厚的感情。他的母亲何爱瑜,Grace,是何甘棠(香港富商名流)的女儿。不过他们兄弟俩都没提及这回事。他们的母亲长得像混血儿,写信亦是只用英文。小龙何以如此执着自己是中国人,与武术和中国哲学有莫大的关系。他把武术和哲学二合为一,他的理论不用我说了,买他的著作便可读到。
我觉得,一生人,他都是在走一条很孤寂的路。他认为中国武术无须分门分派,共冶一炉威力更强。他日思夜想地创出了他的截拳道。想想看,在各派互不相容的武术界,怎可能接受李小龙这个人?连他本属的咏春派也不见得容纳他。他就是那么踽踽独行。那条路,只有阻力,没有鼓励。他那种坚毅不拔的信念,不容易维持,何况,他并没有后台。
我认识他于微时,他的性格,应该那时最是本色。在他从《唐山大兄》一片而红遍全球的辉煌日子里,我反而觉得不需要由我来写了。他依然什么都告诉我,但也不必要我来记录了。如果拍《李小龙传》,最精彩的不是他回港拍片那几年,而是他在美国苦思苦练成家那些岁月。
他不动手时,人是很温柔的。可惜他所拍过的功夫片,不是大打便是大叫,观众没机会看见他静时的样子。
我没见过他在中国饭馆当侍应,倒是他让我在饭馆当过一晚女侍应。他最擅长的就是恶搞,捉弄我是他最大的乐趣。工作是他安排的,那是一个星期六。他在我的衣柜中挑了件他最喜欢的旗袍,叫我穿着去上班。餐馆主人见我还体面,便派我侍候一个房间,并且叫我:“尽量令客人多点些菜。
”可那房间的客人,这样说不要,那样说不要,完全没选上昂贵的菜。我没有经验,无计可施。往附近一瞥,那该死的李小龙坐在一个卡位上,背靠着椅子伸直双腿在笑,看我鸡手鸭脚地捧菜倒酱油。我做了几个小时,他就当看笑片地看足几个小时。事后老板当然不满意了,客人花的钱太少。我有时薪的,多少忘掉了,肯定不多啦。一世人做了一次女侍应,就是他的杰作。
他放弃教我武术了,借了别人的车子教我开车。我转左转右的,他叫道:“停车。你这么开车法,会把人家的车子弄破的。我教你跳ChaCha好了。”
ChaCha,他自命为生平绝学之一。他捧住大西瓜,带我去一个没有人的居所,他向人家借了地方。放了音乐,他叫我留心听:“听见了没有?两个鼓声之后开步。”跳舞难我不倒,却有点奇怪他的耳朵听音乐听得那样仔细。
他是个极其喜欢表演的人,有一回有个晚会请他表演ChaCha,他拉了我去做他的舞伴。我挑了香港男友最喜欢的那条裙子,他却最不喜欢那条裙子。“有没有别的?这条不好看。”我没带其他适合跳舞的裙子到西雅图,他喜欢不喜欢都得让我穿那条了。
其实那表演毫不重要,只是间场几分钟而已。那时他真的什么机会都没有,人家叫他表演ChaCha,他已经欢天喜地了。这铁汉,有时看着他也可怜,要不是他开口,我绝对不会跳这种间场项目。
他跟我说他的梦想,除了武术之外,他念念不忘拍戏。我老是相当投入地听。他不动手时,是很温柔的。可惜他所拍的功夫片,不是大打便是大叫,观众没机会看见他静的样子。“功夫”这两个字可以说是李小龙介绍给全世界的。功夫与小龙已成为连体双婴,而当时前程未卜,他亦心事重重。他告诉我:“有时我会半夜醒来,坐在床上大哭一顿。”男儿岂无泪,他是个相当善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