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于莎燕父亲 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土地整治
11月16日,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在全省土地整治“两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会上要求,各市(地)、县(市)和农垦管理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超常措施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于莎燕要求,各地要认真查找组织协调、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超常规措施,确保示范省建设项目在2013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东部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2013年9月30日竣工验收。一是切实落实政府责任。
“两大工程”建设省政府负总责,按照部省协议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国家交答卷、报成果;各市(地)、县(市)和农垦各管理局是项目的承担主体,要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市、县和农垦管理局“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二是全力做好项目验收和督察工作。对2010年度全部及2011年度部分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争取在年底前完成2010年度项目验收;采取超常规手段强化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曝光。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问责。由省领导出面对工程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市县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全省通报违规违纪问题。四是落实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各地要倒排时序,每月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存在问题等情况,向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报告一次,省政府每两个月要排名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
汇报会上,与会的市、县政府及农垦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向省政府递交了承诺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