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平岳阳 小小民事纠纷押精神病人被刑拘 岳阳县公安局乱作为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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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的胡春平打死损害禾苗的水鸭壹只与本村胡军安发生纠纷.2014年5月5日胡军安和其父跑到胡春平(正在禾苗田补苗)的田边,父子两人用木棍先打胡春平,受痛的胡春平拿起田坎上的锄头,胡军安前去抢残疾人胡春平手中的锄头,胡春平精神病发作.情绪失控打伤了胡军安,当天农村春忙时被步仙乡派出所送岳阳县拘留所关押11天.在残疾人胡春平的父亲同意派出所协调,出胡军安的部分医药费(5月7日已拿500元钱派子女到医院看望胡军安的伤情),并交清了岳阳县拘留500元的关押费,经派出所同意才释放

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的胡春平打死损害禾苗的水鸭壹只与本村胡军安发生纠纷。

2014年5月5日胡军安和其父跑到胡春平(正在禾苗田补苗)的田边,父子两人用木棍先打

胡春平,受痛的胡春平拿起田坎上的锄头,胡军安前去抢残疾人胡春平手中的锄头,胡春平精神病发作、情绪失控打伤了胡军安,当天农村春忙时被步仙乡派出所送岳阳县拘留所关押11天。在残疾人胡春平的父亲同意派出所协调,出胡军安的部分医药费(5月7日已拿500元钱派子女到医院看望胡军安的伤情),并交清了岳阳县拘留500元的关押费,经派出所同意才释放。

时过2个多月农村双抢大忙季节(7月30日)胡军安因赔偿款不满足要求(派出所和村委会上门调解二次,第一次没有医药费发票,第二次玖仟元医药费三家承担,双方因医药费赔偿差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没有通知过有承担能力的监护人胡小平),而到岳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李干取处,重告残疾人胡春平‘逍遥法外’。

李干取不经调查,下令步仙派出所,彭向春即不告知村委会,也不通知监护人,就将合法登记的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人胡春平重新关押看守所。

直到8月6日监护人(残疾人胡春平的哥哥)胡小平打电话给彭向春所长询问情况,彭所长说:“你弟弟刑事犯罪送看守所关押”,我问:“你们明知胡春平是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人,这次关押的理由” ,彭所长说:“县局下令关押”。

监护人8月9日回步仙乡胡兴村了解情况后,10-12日几次上县公安局、派出所请求取保候审都不同意,8月13日在看守所看到了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可怜的弟弟胡春平,8月14日将弟弟胡春平在看守所内受牢霸的残暴毒打和折磨情况向彭向春和县公安局反映,请求取保候审,他们都是说:“谁也不能取保候审,残疾证是为了吃低保办的(残疾人胡春平至今未吃低保),不能作效,要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看情况,会走完流程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再交给法院判刑”。

监护人怕弟弟关押在看守所有身体摧残,精神病加重,再次找当事人胡军安(现身体恢复得很好,能下地干活)请求他和家人谅解,并同意他们的要求。8月15日交给了胡军安壹万贰仟元钱,才有取保候审救了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的胡春平。

李干取、彭向春身为公安部门的领导人处理一个几仟块钱的小小民事纠纷(打死一只鸭,受痛的胡春平精神病发作,情绪失控打伤了胡军安),不调查,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十九、二十条,采取调解、安定、教育监护人的方法来解决,非得用刑事犯罪关押不可?

李干取、彭向春身为公安警察,明知胡春平是合法登记的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人,二次抓捕、询问、审讯、关押,即不告知村委会,也不通知监护人。

李干取及派出所等人吃的用的俸禄和权力都是人民给的,执法不为民,玩忽职守,受害人家属多次上县公安局、派出所请求取保候审调解,坚持“谁也不能取保候审,残疾证不能作效,要看法医鉴定结论 (8月11日的法医鉴定胡春平有精神分裂证), 最后会走完流程交给法院判刑”,一拖再拖,长达28天,非法限制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人的人身自由,给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的胡春平心身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农村大忙季节抓捕关押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的胡春平,坚持“不能取保候审,残疾证不能作效,走完流程交给法院判刑”,总是一拖再拖,长达102天,非法剥夺有精神分裂症和又聋又哑多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二亩多的良田水稻失收,给一个二个残疾人和七十六岁老人的贫困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李干取、彭向春的言行与和谐社会、法制社会、反腐倡廉的今天竞相背离!执法违法,违犯了《刑法》第十八、十九、二十、二百三八、三百九十七条,《民法》第一百零四条,《人民警察法》第九、十四、二十一、二十二条,《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六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七十九、八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三十七条和《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五十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政府起诉,请求依法栽决李干取、彭向春违法的不法事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烈要求岳阳县公安局还残疾人胡春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