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学收监 严查“提钱出狱” 泰安原书记胡建学保外8年被收监
调查过程中,山东省监狱机关发现,胡建学和邵宗水目前的病情,达不到"短期内致危及生命"的条件,遂根据新的规定对二人依法收监执行。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违法保外就医乱象频生。据媒体报道,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但就在宣判当日,他却从法院直接回了家。
这源于他通过买通相关人员违规获准"保外就医"。直至2011年初广东省检察院对林崇中被违法暂予监外执行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他才被收监。此外,广东省电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陈建明被判徒刑8年后,以蹊跷的保外就医,长达8年之久,当地法院、公安等部门均不知其所踪。
目前各地监狱办理保外就医的依据,主要是1990年12月31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实质上是将"保外就医"的鉴定权和监督权,都放在监狱体系之内。
有学者认为,该规章已颁行20余年,受当时立法水平所限,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性。要抑制违规保外就医的发生,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程序进行了修改,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监狱系统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制约。
附胡建学简历:
胡建学,男,1950年4月出生,1971年7月入党,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65年2月~1984年2月先在部队服役,后在东明县水利局工作,南京大学化学系读书,山东省计委工业处工作,1984年2月~1987年10月先后任山东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滨州市市委副书记(挂职),省计委政策研究室主任,1987年10月~1990年1月任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0年1月~1991年6月任山东省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1991年6月起任中共泰安市委书记。
因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1995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996年6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