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张海鹏 张海鹏: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分期问题

201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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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人们可以看到,1998年以前出版的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出版物,包括通史类性质的学术著作.教科书以及通俗读物,几乎都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下限;有

人们可以看到,1998年以前出版的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出版物,包括通史类性质的学术著作、教科书以及通俗读物,几乎都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下限;有关中国现代史的出版物,几乎都以1919年为上限。1999年以来,已经有数种中国近代史著作采用了1840—1949年的分期方式。

它们是:张海鹏主编的《中国近代史》,1999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这是为中国警察写的一本简明中国近代史;辽宁大学董守义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教程》上下册,2000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山东大学王文泉、刘天路主编的《中国近代史》,2001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海鹏主编的《中国近代通史》10卷本,2007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该书是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点教材,是全国高等学校本科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由该书编写组集体编写,首席专家是沙健孙、马敏、张建国、龚书铎、李捷。

该书开篇的第一句就是:“中国的近现代史,是指1840年以来中国的历史。其中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的历史,是中国的近代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是中国的现代史。

”这句话非常重要,它标志着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分期已经写进了大学教材,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分期问题上还会有不同看法,但应该不会成为主流认识了。

目前,虽然近代史学界已基本上统一了对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期的认识,但是在近代史学界内外也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比如,2008年4月光明日报发表的《三字经》修订版前言,坚持1919年是中国现代史开始的传统说法。

不久前报载,一本大陆学者编撰的《中国近代史》在台湾出版。报道中引用该书作者的话说:“关于中国近代史,两岸在许多问题上认识并不一致。如在最基本的历史分期上,台湾学界把从1840年到1949年的历史作为近代史,而大陆近代史一般断限在1919年,1919年至1949年为现代史。

”大陆学者编撰的《中国近代史》在台湾出版,当然是海峡两岸学术交流中值得关注的好事。但是,报道中关于海峡两岸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或称断限)的说法则是完全错误的,既不符合台湾学术界的现实,也不符合大陆学术界的现实。

从台湾学术界来说,不可能把1949年作为近代史的下限。这是常识,不需要多加解释。从大陆学术界来说,把近代史断限1919年,基本上是1998年以前的事,1998年以后一般不作这样的断限。也许该书的作者还是坚持以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断限。

总结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近代以来中国人受侵略、受欺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标志着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这就是说,这一事件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结束、中国现代史的开端,标志着旧时代的结束、新时代的开始,标志着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终结、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开端。

因此,应该将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有人主张,中国现代史从1919年开始,一直延续下来。

这种主张不仅模糊了社会性质的不同,也掩盖了1949年这个时间的极端重要性。还有人主张,中国现代史从1911年辛亥革命开始。这种主张貌似重视辛亥革命,却忽视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较之辛亥革命具有更为重大的历史意义。

明确中国近代史包括了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是时代前进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中国近代史学者运用唯物史观观察全部近代中国历史所得出的正确结论,是中国近代史学科成熟的表现。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近代史学科取得的重要成就,值得充分肯定。希望这个认识能够为学术界的朋友们所接受。(作者为中国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