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乡长何静 女乡长“搞地下情” 污了党风丢了性命
四川炉霍老乡发现车内一具女尸后报警。死者是某乡的副乡长,警方经过几个月走访调查,找到了嫌疑人。据他交代,他和死者陈某是通过网络认识的,然后开始耍朋友。陈某也知道郎某有家室,这段恋情就在地下发展了。一晚上因为发生争执郎某打死了陈某。(9月1日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死者已矣”,按理说这位新闻的女主人翁既然已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不应该再借此加以诟病。但是由于该名女性身份较为特殊,舆论的议论看似对死者“不敬”,实则对为官之德的敬重。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搞个地下情什么的不外乎是社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而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这是关于党风党纪的问题。
干部发展地下情,既污染了党风,也败坏了党纪,不禁将影响上升到了政治层面。如此一来,如若还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去放任甚至掩盖的话,后果将不可估量。因此,尽管“死者已矣”,但是此次事件所产生的影响及舆论,必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拿出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和引导,从而对被“污染”了的党风来一次“大扫除”。
国家公职人员随时代表国家的行政形象,言行举止更是要特别注意。既然是人民的公仆,那当然应该时刻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怎样为民谋福祉”上,而不是去搞地下情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上。在这个言论自由的社会,领导干部做得好,“上行下效”可以变成褒义,稍有闪失便会被众人诟病,有损党政形象。
由此看来,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纪监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对待作风不好的官员一经发现即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陈某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算是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是对待此类目无党风党纪的领导干部,还应着重让其知道,国家赋予其权力是让其踏踏实实为百姓办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