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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运河区大病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金额达18万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张清华)日前,沧州市运河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出了“由政府出资、民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商业保险负责赔付”的大病医疗救助模式,最高救助金额达18万元。
运河区针对一些低保家庭因为“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的模式。由沧州市民政局会同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对全区困难群众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测算,研究出台了《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运河区财政拿出20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低保对象购买商业保险,低保对象遭遇大病时,在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按照《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
沧州住房公积金三项“新政”解读6月17日上午,沧州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市直窗口服务单位克服“四风”、服务群众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新闻发布活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在会上表示,该中心近期出台了三项新政策,主要针对三类特殊群体,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含金量”。
公积金单位已达5800余家 据介绍,沧州市于1993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到非公有制企业;由市直、县直到乡镇,逐步推进。
目前,沧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截止到今年5月底,沧州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5883家,其中财政开支单位2559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达到38.
沧州公积金孟村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6768956 6762956 办公地址:孟村县建设大街财政局四楼
沧州参保居民一年最高可报销45万元参保居民一年最高可报销45万元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二次”报销。
2017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5万元,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 此外,参保者持社会保障卡可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出院时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参保居
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12月1日起执行12月1日起,河北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沧州市将从第二档开始执行。 据了解,本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四个档次,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5元、14元、13元、12元。
沧州市区、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将适用于第二档工资标准,即每月142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4元;渤海新区(含中捷、南大港、临港)、泊头市、河间市、吴桥县、肃宁县将适用第三档工资标准,即每月131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3元;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将适用第四档工资标准,即
沧州市社保卡丢失 药店就能挂失社保卡丢失后怎么办?补办新卡又需要办哪些手续?就此事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针对社保卡丢失后的一系列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题一:社保卡丢失后,该如何挂失? 解答:社会保障卡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因社保卡丢失到窗口来办理挂失的市民每天都有。
如果在正常工作时间,居民可到社会保障卡窗口现场办理挂失;如果不在工作时间内,居民可到就近的可以划医保卡的药店,让药店工作人员办理挂失。
有的药店24小时营业,这种方式既安全又为居民提供便利。 问题二:社保卡挂失后又被找到,如何解除挂失? 解答:挂失后,如果找回了挂失的卡片且未办理补卡申请,可申请解除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沧州市的实际情况,对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规定的; (四)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五)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
沧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