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房地产 梅新育: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组成与能量 pdf
梅新育: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组成和能量 页码,1/5 (发表于《南风窗》杂志) 利益集团形成、壮大并扭曲决策及其执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利益集团掣肘,严重 削弱了我国政府的执行能力,有时甚至被不少人称之为“政令不出中南海”。
房地产利益集团又是我国当前社会发育最成 型、活动能量最大、引发的社会反感最强烈的产业利益集团之一。这个集团的核心力量是房地产行业(特别是其中的一些 大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一些主管官员,加上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共同构成了该利益集团的中坚,媒体和学 术机构则构成了这个利益集团的外围。
近年来,房地产投机者的参与日益深入,形成了房地产利益集团的一大发展趋势。
上述企业、政府、协会组织、媒体和学术机构和投机者之间通过利益交换、人员流动等途径联系起来,同一成员,今日在 政府主管部门,明日下海到企业任职,房地产学者同时又是房地产炒家,这种现象并不鲜见。
一、政府组织“碎片化”成就利益集团 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房地产企业成为利益集团的核心力量,这一点本在情理之中;但房地产利益集团得以成型并展现出如此 巨大的活动能量,关键却是本职工作在于监管这个行业的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
任何组织都存在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不完全重叠,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概莫能外;组织规模越 大,这种不完全重叠的几率越高,局部寻求牺牲整体、个人寻求牺牲组织以增进自我利益的内在冲动越强,假如约束机制 未能及时相应演化发展,组织将出现“碎片化”趋势。就政府部门(这里指的是广义的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