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驻马店 致驻马店市陈星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朋友,如下这封信,上周经广大业主签名后已邮寄给陈星市市长,至今未见回信,法院的处理也未见任何进展。广大业主未违饭任何法律,却即将因为开放商与第三方的债务纠纷,辛苦钱买来的房子面临失去的风险,大家寝室难安!
鉴于此封信内没有任何涉密以及造谣诽谤内容,遂将其公之于众,希望有识之士协助呼吁,帮忙解决,拜谢!我们坚信,乾坤朗朗,天理昭昭,法律会保护我们这些购房人的权益,政府会保护百姓! 尊敬的陈星市长,您好!
我们是位于文明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丽泽御锦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现在无家可归了,请求市领导为我们做主。事情是这样的: 御锦花园小区共有4栋楼,7个单元,472户居民。我们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但目前小区绝大部分业主面临无家可归的灾难。
在今年3月28日、4月10日、4月22日和4月23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和驿城区法院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因开发商与他人经济纠纷案件,分别在小区门口张贴4份查封公告,300多户业主的住房被法院查封。
公告显示,“凡可能购买、租赁查封房产第三人,自公告之日30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逾期,法院将依法处置查封房产。”我们现住的房子面临被法院拍卖的危险,更有甚者,小区的有些住房同时被市、区两级法院查封,有些业主至今还不知道小区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业主顿时感到晴天霹雳,瞬间我们无家可归了,要知道我们是平民百姓,这套房子是我们两辈儿人的积蓄啊!我们有和开发商签署的合法购房合同、有购房发票、有依法向国家缴纳的房屋契税,还交了物业费、水电费、照明费、垃圾清理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等费用,种种证据证明,房子是我们用辛苦钱合法购买的,怎么会被法院查封、拍卖呢?在购房合同中,有的盖有市房管局的备案章,有的没有备案章,但无论备案与否,都被查封了,我们不明白,法院查封我们房子的依据究竟是什么?查封事件一出,我们居民的生活乱了,身体垮了,工作也不能正常开展了。
我们要时常向单位请假,办理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反映问题、询问工作进度、接受法院质询等等一系列原本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事情。
更有无辜业主交了房款,房屋钥匙却被物业扣押不能领取。 我们是守法公民,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如今却无缘无故摊上了官司。
4月25日,我们业主向市、区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据现在已一月有余,房子解封没有任何消息,办理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按照购房合同有关条款,开发商应该在规定时间到产权登记机关为业主办理备案和房产证,否则要按违约处置,赔偿业主上万元的违约金。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全体业主恳请市领导委派专人调查御锦花园小区房屋查封事件,为我们做主,还我们公道,还我们正常的生活环境,帮助我们解除查封,办理房产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坚信,有政府做坚强后盾,有市领导为我们依法主持公道,任何违法乱纪行为终将被终止,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一定会得到快速解决。 御锦花园小区业主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