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长王新文 济南市原副市长王新文被依法批捕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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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社济南6月22日电(记者萧海川)记者22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此前,山东省纪委已对王新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新文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规赠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新华社济南6月22日电(记者萧海川)记者22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山东省纪委已对王新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新文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规赠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新文,1968年出生,山东胶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起担任济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