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件始末】张扣扣杀人案始末(明代小说)
明孝宗年间,陕西汉中有一村庄名曰“王家村”。
王家村多数人家姓“王”,这其中却有一户人家姓“张”。张家家主张福如娶有一妻,名字叫做“汪秀萍”。两人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年长,次子起名为“张扣扣”。
时年温饱尚难维持,农人生活艰苦,多有妇人未上私塾者。张汪氏也是少读书,平时为人粗鄙,口舌多有不饶人处。然则当时妇人多是如此,张福如邻家王自新的妻子杨桂英也是如此,两人多有口舌之争,积怨已久。
王自新是村上大户,生有三子。长子王校军,次子王富军,三子王正军。王校军成年已在官府做事,次子和三子尚在求学。两户人家偶有摩擦也是常事,不料这日风云突变,发生了一桩改变两家人命运的大事。
这一日傍晚时分,张汪氏不知为何又与王家人发生了口舌之争。争论引发了打斗,混乱之中,王家人将张汪氏打倒在地。张汪氏躺在地上,眼里充满了不甘和不舍,他死死的盯住自己的儿子,直到一片血红覆盖了灰蒙蒙的天。当时张扣扣尚且年幼,只能无助的看着自己母亲惨死在在自己面前。
随后附近村民上报官府,张母尸体停放等候。其后两日,官府仵作当众验尸,开膛破肚。张扣扣亲眼目睹自己母亲惨死在前,又看仵作验尸在后,内心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随后当地官府老爷升堂审判,判令,误杀之事都由王家三子承担,然而他尚年幼,杀人又事出有因,故而轻判其入狱七年,赔偿张家些许银两了事。判令一出,张家人高呼不公,又苦于无处申诉,只得做罢。王家三子只在狱中三年有余便回到家中,而后远游他乡数年。
事发之后,张扣扣常常深夜被恶梦惊醒,母亲鸣冤不止。无心读书科考,成年之后去从了军。
时隔多年,张扣扣从军营归来,又在社会上做些零散谋生,母亲惨死之事始终不能忘怀,每日精神倍受折磨。这日已至除夕,户户相聚守岁,张家因为张母早丧,独子又未娶妻,颇为冷清凄惨。
张扣扣在家中远观王自新父子上山祭祖,心中愤恨。难道只是你王家有祖宗吗,只有你王家人人都是孝子贤孙?我张扣扣尚有杀母之仇未报,又岂能再立于世间为人乎?操刀出门,怒杀王家家主王自新,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张扣扣虽知自己所犯重大,但是并未多伤无辜,主动伏法。
案情重大,又涉多年前旧案,刑部不敢妄判,只好将一并案卷口供送至御前。
孝宗亲自翻看案卷,又详细询问了案情。拍龙案而起,大怒道:“吾大明以孝立国,朕为人君,尚且以孝自律。岂容有当人子之面行仵作验尸之事?人乎?兽乎?当年张母被杀一案,审案官员若能依法裁决,严苛执法,也不至于发生今日惨案。经案官员一律革职严查,追究到底。”
稍做沉思,接着又道:“张扣扣身为人子,岂有不为母报仇之理?然则情理虽合,国法却是难容。既然王家三子已然丧命,权当抵了张母性命吧!那张扣扣杀人也需抵王家两条人命,判令张扣扣入狱一十四年,另令张家按当年王家所赔银两两倍,赔付王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