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取栗的成语故事 “火中取栗”不可取
今年5月10日,对江西省万载县房管局原局长贺立新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日子。这一天,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有道是:“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当官与发财,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就是一道单选题,只能有一个答案,如果选择了当官,那就不能伸手沾钱,如果选择了发财,就请退出干部队伍,走你发财的阳光大道。
就事论事,对于江西某县的房管局长贺某新来说,风光无限的日子,只属于过去任职房管局局长期间的情形,但由于他的贪得无厌,在危险中求"富贵",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求利益,收受了他人送来的财物,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得利润数,可谓在险中求富贵,稍不留神就如同火中取栗的猴子一样,至少把手烧成残疾,以后是否会得“败血症”也不得而知。
近些年来,有相当一部分的有职干部管不住自己的手,把公家的财产往家里搬,把公权力当成“摇钱树”,把老板当成“提款机”,获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终于脱胎换骨当上了“大老虎”,可惜,这种“老虎”迟早要被党纪国法所碾碎一地。
“火中取栗”的干部,他们未尝不知道危险性,但在利益的目前,一些贪婪之徒忘记了什么是“高压线”,被金钱迷住了眼睛,忘记了什么是危险,被侥幸心理占据了上风,走上了万劫不复的“落马大道”。
干部犯下“火中取栗”的错误,家风不正也是重要原因。正是因为家风不正,家属才会“稀奇”“感兴趣”家人贪贿所得,在不正家风的“劲吹”下,不少原本正直的人也变得比较邪恶,变得为所欲为,变得唯我独尊,变得唯利是图。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道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火中取栗”的干部,会被审计出问题来,或被小三告发,或因自己炫耀名表被抓,或因名下房屋过多被查,或因小偷偷出问题,总之,问题是迟早要被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到了那时候,人落马、贪来的东西也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个灰溜溜的下场。
“火中取栗”,是一笔糊涂账。贪婪,不仅让一些人迷失自我、丧生了本性,还将因贪婪引发系列问题,最终造成得不偿失,成就一笔糊涂账,贪腐人员将失算于亲情账、经济账、健康账、政治账、名誉账、自由账等等,对比来看,极不划算。
“火中取栗”不可取,这是无数血淋淋的事实所昭示的深刻教训,它告诫人们,“火中取栗”的事情坚决不能干,侥幸之心千万不能有,决不能在擅用权力,犯下鬼迷心窍、财迷心窍的糊涂事而党纪国法的公益性打得遍体鳞伤。(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