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的情人 赵秉志心系法学梦 难舍故乡情
31岁成为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39岁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其中唯一的刑法学者45岁当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各学科全国研究会中最年轻的会长49岁率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科多位学术骨干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创建我国首个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人才流动大地震;50岁,被教育部评选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3岁当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
在中国法学界,创造多个“第一”、“唯一”,南阳人赵秉志就是这样一位传奇人物。在北京师范大学一间满是书柜的办公室中,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思路清晰、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是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怀梦想于胸
少年心事当拿云
上世纪50年代,赵秉志出生于南阳市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河南省知名农业科学家,曾长期担任南阳地区农科所副所长,母亲是位小学老师。在赵秉志眼中,正直的父亲和坚强的母亲就是他奋进人生的“精神导师”。
1974年4月赵秉志高中毕业后到新野县上庄公社东风大队做插队知青。下乡三年多,这段时间在他看来不仅是对筋骨的磨炼,更是对意志与精神的考验。临走时,他给乡亲们留下了一条感谢的横幅——“三年再教育,终身不了情”。1977年8月他被招录到当时的南阳地区炼油化肥厂当了工人。
1977年底国家恢复高考制度赵秉志当年考入郑州大学政治学系。1980年初品学兼优的他被学校选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作为代培生学习法律,同时作为师资培养。1981年底本科毕业时赵秉志顺利考上硕士研究生师从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攻读刑法学;1984年底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高铭暄教授招收的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首届(也是全国首届)博士研究生。
1988年3月24日是一个让赵秉志铭记终生的日子也是一个新中国刑法学教育史上闪亮的日子。当赵秉志以长达38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犯罪主体论》通过答辩时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刑法学博士诞生了。同年4月30日《法制日报》以《春风沐浴着他们成长》为题,重点报道了赵秉志成为我国首届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的历史性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