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待遇”有哪些?
“享受副部级干部待遇”这个词组,这些年来我的目光已多次遭遇,倒也没有觉得特别刺眼。
比如,报上某些老干部的讣告,在介绍历任职务时特意用括号注明“享受副部级干部待遇”,我就想,老人家参加红军或八路军时不识几个字,出生入死战功赫赫,职务却难上去,享受此待遇合情合理。又如,某省为表重视人才承诺给两院院士“副省级医疗待遇”,我就想,优质医疗资源有限是客观现实,向极少数科研精英适当倾斜,也算一桩激励人才的德政吧。
但我现在看到这个词组却强烈地反感。说两个最近的例子。一是华中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林孔兴及其妻子王萍涉嫌受贿案10月底在湖北开审,各媒体在介绍林孔兴作案时的职务时注明“正厅级,享受副部级待遇”。
众所周知,如今给官员现任职务、历任职务加半级“括号待遇”并不限于高中层,在村以上即乡镇科局级的官员中也很多,已成为一种突破职数限制“提拔”所有级别领导干部的通用模式。这种高半级待遇是一种特权或“福利”。这样的做法当然会增加公共财政开支,它经过了纳税人批准,或有什么别的合法授权吗?
另一个例子是,江苏省纪委有关人士近日谈到已被“双规”的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正厅级待遇)时,推论道:“姜案性质应该是受贿而不是贪污,到了他这个级别,没有必要贪污。”听听这句大实话:“到了他这个级别,没有必要贪污”!在我这个平头百姓看来,“到了他这个级别”,岂止“没有必要贪污”,连受贿也“没有必要”,只可惜贪官的欲壑深如太平洋。
这种不成文的干部待遇制度,是接近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干部能上能下”(包括职务与待遇挂钩)的目标,还是接近于中国先秦的“世卿世禄”制度,或者上世纪50年代对资本家私人产权的“赎买”政策,不用多说。
“副部级待遇”有哪些?作为平民和平民子弟,当然只有猜想。总的来说,应当没有王朝时代的“封妻荫子”条款。就政治待遇而言,王朝时代的官员是论级别享有上奏折权力的(监察御史之类言官除外),当今则是阅读相应密级的内部文件,这对许多官员已不重要。
就其他待遇而言,有副部级干部离职后可以保留秘书等服务人员之类,但退位后的官员,最重要的是医疗待遇,可以住多大病房,可以召什么人看病,医药报销额度有无限制等等。我耳闻目见以及能猜测到的就这么多。
对此,我只想说两点:
一、这种加括号“享受××级待遇”的做法,从根本上违背了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不谋求个人和小集团的特殊利益。对“打江山”的老干部给予特殊待遇,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但这种做法应当止于离休干部,就像“中顾委”设置不得引为先例。如果194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官员仍然搞特殊待遇且终身制,肯定
是不公不义,绝不符合世界政治文明的潮流。
二、这种“享受××级待遇”的做法,不仅有凝固化而且有扩大化的趋势,令人严重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