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肺活量】提高“喘息服务”的“肺活量”
北京市丰台区老龄办日前在全区贴出公告,试点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长期照料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成员每月放4天假,也就是所谓的“喘息服务”,有需要服务的家庭可到居委会提出申请,这是北京市首个由政府买单并开展相关服务的城区。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喘息服务”的费用由政府买单。
如果理一理我国“喘息服务”的脉络,就会发现,从社区探索到地方市区再扩展再到省级政府统筹,一路走过来的这一路径,说明政府为“喘息服务”买单正成星火燎原趋势。
2012年上海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在全市率先试行“喘息服务”;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社区就推出“喘息服务”;今年6月,“喘息服务”项目在安徽安庆市试点;8月16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养老“喘息服务”,而北京其实早在几年前即提出,在全市探索实行“喘息服务”。
从这一路径看,政府主导模式起到了主要作用。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失能老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不至于过多依赖养老机构,同时,这把家庭之孝与政府之爱更精细化的结合到一起,为养老问题强化理念,传达出“政府时刻在你身边”道德温暖。
但是同样要看到,政府资源终究有限,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让不同收入阶层的老年家庭能公平地使用服务,要让刚刚起步阶段的“喘息服务”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把“喘息服务”做大做强。一方面,需要有较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支撑,让各级政府在养老事业上的责任心、自觉性上得以进一步提高,从社会渠道整合更多资源。
另一方面,从制度和法律上更多地细化公民的法定责任,一旦有子女违约,损害了“喘息服务”主办的权益,则让强硬的制度和法律来为“喘息服务”撑腰。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