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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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近年来平均年增长速度在4.8%.全国600多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十二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项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近年来平均年增长速度在4.8%。全国600多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十二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项目503个,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

面对庞大的垃圾存量数量,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查工作,逐步建立台账,促进规划实施。

②处理设施量不足

约有一半的垃圾处理设施还将建设,但垃圾处理项目选址难、环评难,一个卫生填埋项目需要3~4年,一个焚烧项目需要3~5年甚至更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31亿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数为1360座,其中填埋场1195座,焚烧厂130座,无害化处理能力为51.3吨/日,合计约1.87亿吨/年。但是,由于旧填埋场逐渐达到饱和状态、新填埋场选址困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被迫关闭,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我国对垃圾处理的需求。

③建设缓慢投入少

矛盾集中在资金投入不足与需求提高、市场化快速发展与监管能力薄弱等方面影响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的原因之一在于缺少资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资金投入不足与需求提高的矛盾,市场化快速发展与监管能力薄弱的矛盾以及高标准与低支付能力的矛盾,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加大管理能力建设。

④二次污染难杜绝

部分填埋场仍存在一些污水和臭气的污染

有些人认为:“垃圾填埋场本身也是个巨大的污染源”,以填埋作为处理垃圾的主要方法在中国存在着较大的环境污染隐患。垃圾填埋场带来的二次污染是指垃圾填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是指垃圾渗滤液及填埋气。城市垃圾的二次污染主要是指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硬件不足等原因导致再度产生臭气、粉尘、污水以及白色污染等形成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垃圾填埋所带来的二次污染得到了逐步的控制。现在的渗滤液处理主要是采用场底防渗、导排收集再处理的方式。从渗滤液处理技术角度,从80年代的生化处理到90年代的物化 生化处理,到目前发展为生物处理 深度处理以及膜生物反应器的应用,能够保证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

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从另一个角度讲是很好的清洁能源。目前我国规范的卫生填埋场均已建立了填埋气收集及净化系统,能够保证达标排放;部分填埋场将填埋气进行发电或提纯用做清洁燃料,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然,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填埋场由于运营经费不足和管理及监管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污水和臭气的污染。

常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堆肥、焚烧和综合利用。

(1)卫生填埋: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措施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气体、渗滤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目前,全世界有60%以上的生活垃圾采取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其目的是实行无害化。

(2) 堆肥化处理:是依靠自然界广分布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进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植质转化的生物化学方法。堆肥可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3)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中可燃物与空气中的氧在高温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放出热量,产生废气并排出灰渣的过程。其目的是使生活垃圾无量化、减量化。

(4) 综合处理:是在克服单一处理方法缺点的基础上采用两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从而避免和降低了因处理不当对环保造成的二次污染和资源的浪费,同时达到了三化。

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主要措施,是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垃圾产生后就得合理处置,不能随意地倾倒、简单地堆放,否则会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主要指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等处理垃圾的设施。

垃圾经过处理可减少数量、减小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份的活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需要要大量的投入,是为创造卫生城市,防止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而建造的,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

但是,因城市道路改建,兴建大型公共设施等建设需要,确需关闭或拆除的,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关闭、闲置或者拆除。

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方法的介绍就为您介绍到这,生活中处处是垃圾,而对环境的影响与对人类危害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我们要提前学会正确处理生活垃圾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