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美国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谁将是总统的继承人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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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提示:众所周知,如果美国总统去世或者遭到罢免,副总统就可以接任总统一职.但如果副总统也无法履行总统职责,总统一职又将由谁来接任呢?按照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总统的继任顺序为:1. 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2. 众议院议长;3. 参议院临时议长--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美国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谁将是总统的继承人总统制是美国人的政治发明,是美国宪法和政治制度约束下的具有现代君主倾向的政治角色.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且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如果美国总统去世或者遭到罢免,副总统就可以接任总统一职。但如果副总统也无法履行总统职责,总统一职又将由谁来接任呢?按照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总统的继任顺序为:1. 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2. 众议院议长;3. 参议院临时议长……

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美国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谁将是总统的继承人

总统制是美国人的政治发明,是美国宪法和政治制度约束下的具有现代君主倾向的政治角色。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且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可以清楚地看出,美国总统是一个权力相当相当大的职位。但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任总统有什么变故,怎么防止群龙无首危害国家安全,使国家政权顺利运行呢?这就要说到美国总统的顺位继承制度。

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美国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谁将是总统的继承人

美国总统是美国的最高行政首长,在大选之间只有发生特殊情况才需要更换。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顺序(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line of succession)定义了当美国总统因故发生缺位时,应该由谁继任其职务,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将由副总统、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依以下的顺序依序递补,而内阁的排名顺序基本上以内阁职务的成立时间为准。 

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美国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谁将是总统的继承人

1. 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

2. 众议院议长

3. 参议院临时议长

4. 国务卿

5. 财政部长

6. 国防部长

7. 司法部长

8. 国土资源部长

9. 农业部长

10. 商务部长

11. 劳工部长

12.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

13. 住房与发展部长

14. 运输部长

15. 能源部长

16. 教育部长

17. 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18. 国土安全部长

除了前三位,原则上是按照各部设立的先后排名。这个序列是根据1947年制定《总统继任法》排定的。国务卿在总统继承顺序中排名第4,居各部之首。紧接着是财政部长。国务院和财政部都建立于1789年,不过国务院比财政部早问世了一两个月。排在第6位的是国防部长。国防部是1947年才创建的,不过前身是1789年就成立的战争部,于是,国防部长就取代了战争部长。联邦政府最新的部是2002年11月才组建的国土安全部。

当某部长的位置暂时空缺,该部以下的继任顺序都将提前了一个名次。同一个道理,如果这个序列 里面任何一个人不符合担任总统的宪法条件(根据美国宪法,总统必须"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Natural-born-citizen),所以归化美籍的部长不能继承美国总统职位。

担任美国总统要求:美国领土出生,35岁以上,在美国居住至少14年),则会将其跳过,下面的人排名自动提前。也就是说外国出生的部长不能继承美国总统职位。

生在外国的移民担任美国政府要职的例子并不稀奇。尼克松总统时期的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出生在德国。卡特总统的财政部长布卢门撒尔也出生在德国。克林顿总统时期的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出生在捷克。在小布什总统时期,他委任的劳工部长赵小兰出生在台湾,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出生在古巴。

理论上,假如总统缺位真的排到他们面前,这些外国出生的部长会被空过,由排在下一位的部长顶上。理论上,假如总统缺位真的排到他们面前,这些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的部长会排除于顺序外,由排在下一位的部长顶上。

共和党籍参议员奥林·哈奇提出过修宪议案。哈奇说,美国宪法有关"自然出生"的条款过时了,而且不公平。他建议,只要是成为美国公民20年以上,并在美国居住了14年,就应有资格担任总统。哈奇特别提到了基辛格、奥尔布赖特、赵小兰等外国出生的杰出公民的例子。

哈奇参议员是奥地利出生的前影星、前加利福尼亚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的朋友。有人说,哈奇是想为施瓦辛格竞选总统铺路(施瓦辛格力求修改美国宪法 为下届总统大选铺路),他的提案被戏称"阿诺德修正案"。

图:国会山(Capitol Hill)

美国历史上曾有过副总统职位空缺的时候,但是总统与副总统同時出事的情形所幸从未发生过。总统、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甚至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等一系列政府显要同时下台或遇难的可怕情形,更是难以想象了。

不过,法定的总统继承顺序在法理上保证了国家一刻也不会群龙无首。美国总统每年到国会对参众两院发表国情咨文演说(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时,副总统、两院领袖和内阁部长都会到场。

按照惯例,届时一定会有一位内阁部长缺席(在此期间被称作"指定幸存者"),留守在某个没有透露的安全地点,以防万一(一般会在首都华盛顿以外)。若华盛顿遭到袭击导致所有政府官员死亡,"指定幸存者"将会担任总统职务。

2013年2月13日,美国华裔能源部长朱棣文缺席了奥巴马连任后的首次国情咨文演讲,原因是白宫已宣布他是当晚唯一一位"指定幸存者",一旦国会山发生灾难事件导致现场的美国最高领导层"全军覆没"时,他将继任美国总统。他在奥巴马演讲期间已被安排在一个远离国会山的秘密地点,接受美国特勤局特工的保护。这是华裔总统最近的距离。

2018年1月3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川普)发表上任后首个国情咨文,缺席的内阁是农业部长普度(Sonny Perdue)。

其实关于美国总统继承人顺序在之前经历过众多变更:

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总统继承制度只有一人:副总统。"当总统被解除职务,或过世、辞职,或不能履行其权力和职责,此等权力和职责将移交给副总统……直至其恢复履行权力和职责的能力,或选出一位总统为止。"当时对这一条款最大的争议是:究竟副总统继任就成为总统,还是仅仅代行总统职权,也就是所谓"代理 总统"。

1791年1月,第一届国会意识到只有副总统一位总统继承人的制度有漏洞后,提出增加国务卿为第二总统顺位继承人的议案。可是由于时间和议程的原因,没有来得及表决,直到九个月后的第二届国会,才将之通过,自此美国才有了两位总统顺位继承人。

宪法只规定了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履行其职权,于是问题就来了:如果总统和副总统同时缺位怎么办?1792年召开的第二届国会,在激烈的联邦主义者与反联邦主义者的政治斗争中于3月1日通过《总统继承法》法案,弥补宪法中总统选举办法的缺陷,同时加进了两款当总统和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的应对办法:由参议院临时议长代行总统职权。

如果参议院临时议长也没有,就轮到众议院议长。即规定了总统的顺位继承人是: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参议院副议长与众议院议长。

出现这种情况时,该法案规定在当年举行总统特别大选,日期是当时法定的大选日,即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三。而且规定在大选日之前的34天就必须将此事通知各州,还至少在每州一家报纸上刊登这一消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时距离当年的大选日已经不到34天,同时缺位的总统副总统任期超过次年3月3日,则将特别大选推迟到次年12月举行。注意该法案指定国务卿为发布特别大选通知的官员,可见国务卿在行政当局里的重要地位。

1792年制定的总统继位办法从未实行过。但是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总统由副总统替补之后,副总统位置空缺的情况。如果在那些个空档期继任的总统也出 了问题,就有可能要动用这个法律条款,其中有两次很玄。一次还是那位泰勒总统。

在接替哈里森担任总统后的第三年,海军向总统展示新造的三桅船普林斯顿号, 在波托马克河上演习,结果舰首炮后膛炸裂,当场炸死国务卿、海军部长等人,包括泰勒的准岳丈,泰勒自己侥幸逃过一劫。还有一次是林肯被刺后继任的安德鲁• 约翰逊,他被众议院弹劾(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但是参议院免除其总统职务的表决结果是35比19,差一票没有达到三分之二多数,约翰逊才得以做完他不到4年的任期。

1792年的总统继位法制定的依据,部分源于参众两院成员与总统一样,都是以民选为基础产生的。但是人们后来发现,国务卿在人民当中的威望实际上远 远超过国会领袖。到19世纪后期,美国一共有6位前国务卿竞选总统成功,而有权继任的国会领袖只有1位后来靠选举当上总统。这就促成了1886年的总统继任法。

1841年,哈里森总统病逝、副总统泰勒接任。尽管政界对手称其为代理总统,泰勒却坚持认为,因为他履行了总统的就职宣誓,所以自己是名副其实的总统。

1886年,在权力斗争与谈判妥协下,国会又通过立法程序,修改总统的顺位继承人为:副总统、国务卿、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

1945年,罗斯福病逝,继任的杜鲁门总统向国会提出将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排在国务卿之前为总统顺位继承人的提案,理由很简单:国务卿是总统提名,而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却是民选,在民主体系中,民选官员应该比政府委任官员更有优先权。

现在实行的1947年总统继位法恢复了1792年将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列为总统继 任人的规定,但是将两人的位置掉了一个个儿。同时采纳了1886年总统继位法将内阁成员纳入继位序列的做法,唯一的例外是将刚刚成立的国防部的部长排名提前到第6位。

国防部长地位重要当然是主要原因,技术上也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国防部是二战后由战争部与海军部合并而成,虽然战争部多次设立又取消,但是历史 上最早的战争部就是在财政部之后设立的。

第一部没有党派成见和利益冲突的是《1947年总统继承法》,这条法律规定的总统的17位顺位继承人是: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副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业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和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1967年生效的宪法第25修正案最终解决了当年泰勒继任时的争论,即副总统继位后究竟是名副其实的总统还是代理总统的问题:如果总统是过世或辞 职,副总统继任总统;如果是因故暂时不能视事,则继位的副总统是代理总统,一旦总统有能力恢复工作,副总统得让出位子。

修正案对代理总统的实施程序、出现争执时的处理办法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该修正案还弥补了宪法和总统继位法没有涉及副总统缺位时如何应付的缺陷,规定如果副总统缺位的话,由总统提名、 参众两院各以多数通过任命一位新的副总统。

200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美国总统继任法案修改法案,国土安全部(2002年成立)部长位列总统继任顺序中的第8位,位列司法部长之后,内政部长之前,这样就有了18位顺位继承人。很多人认为该部的地位很重要,因此国会曾经考虑过将其部长在总统继任序列提前到司法部长之后,但是法案未能提交国会表决。

2003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美国总统继任法案修改法案,国土安全部部长位列总统继任顺序中的第八位,位列司法部长之后,内政部长之前。

因此最新总统的继任顺序为:

参议院议长(副总统) 众议院议长 临时参议院议长 国务卿 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 国土安全部长 内政部长 农业部长 商务部长 劳工部长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 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 交通部长 能源部长 教育部长 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从2005年开始,国会议员也有资格成为指定幸存者。如果参众两院只剩该名指定幸存者,该名幸存的参议员或者众议员会立刻升为参议院临时议长或众议院议长成为仅次于副总统的总统继承人。

911恐怖袭击后当天,美国政府立即将副总统分隔,并将众议院议长丹尼斯·哈斯泰特和参议院副议长罗伯特·伯德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以防总统顺位继承人的中断。在白宫召开紧急的全体内阁会议时,最少有一位内阁阁员不得待在白宫,其用意亦是在防范总统顺位继承人的中断。

2009年,奥巴马和小布什交接政权时,双方都同意,如果发生重大意外的话,当时的国防部长罗伯特•盖兹将会是临时代理总统,这就是为什么在奥巴马的就职典礼上看不到盖兹的原因。

由于担心核子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威胁,国会目前正在讨论再多增加五个总统顺位继承人:派驻联合国大使、英国大使、俄罗斯大使、中国大使、法国大使。如果此提案成功通过而美国总统签字认可的话,美国总统顺位继承人将增加到23位。

美国历史上有九位副总统因为现任总统死亡和辞职而继任总统,两位副总统临时代理过总统职位。其它政府官员还从来没有机会履行到总统职责。

1849年3月4日,美国第十一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在星期天离职,当选总统扎卡里·泰勒由于宗教原因无法于当日宣誓就任总统。参议院临时参议长戴维·赖斯·艾奇逊在逻辑上成为当天权力真空状态下的美国总统,但并没有真正宣誓任职,后来在他的墓碑上还刻着"美国一日总统"。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情况下美国总统会出缺,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之下总统职位才会出现空缺:死亡(最极端的是哈里逊总统上任仅一个月就因病去世)、辞职(尼克松总统被弹劾后辞职)、不称职、被弹劾定罪(约翰逊总统和克林顿总统被弹劾但未通过)。

其中,特别说明一下"死亡"这一情况,死亡包括两种:正常因病去世和被暗杀死亡,除了上文说的哈里逊总统因病去世,还另有三位总统任期内因病去世,另外美国历史上被暗杀死亡的总统有四位,也就是说,共有八位总统因任期内死亡这一情况出现空缺。

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是关于美国宪法原文中没有对总统职务的继任作出明确规定而出台的,第二十五修正案明确规定了总统职务出缺时,应由副总统继任总统职务,并对这一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具体的实施规则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修正案全文

第一款:总统出缺

如果遇到总统免职、死亡或辞职,副总统应继任总统。

第二款:副总统出缺

凡当副总统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都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第三款:总统丧失能力之自动离职

凡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声称他不能够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责任,直至他向他们提交一份相反的声明为止,其权力和责任应由副总统作为代理总统履行。

第四款:声明总统丧失能力之非自动离职

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长官的多数或国会以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声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声称丧失能力的情况不存在时,他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除非副总统和行政各部长官的多数或国会以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在四天之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声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应决定这一问题,在休会期间,应该为此目的在四十八小时以内集会。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书面声明后的二十一天以内,或如果适逢休会期间,则在国会按照要求集会以后的二十一天以内,以两院的三分之二的票数决定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副总统应继续作为代理总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否则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修正案的使用

第二十五修正案自从被批准以来,已经使用过了5次。

副总统杰拉尔德·福特使用(1973年)

在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宣布辞职前2天,理查德·尼克松总统于1973年10月12日提名杰拉尔德·福特为副总统,这是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首次获得应用。同年11月27日参议院以92:3票,12月6日众议院以387:35票确认福特为副总统。

杰拉尔德·福特继任总统职务(1974年)

1974年8月9日,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宣布辞职,根据修正案第一款的规定,副总统杰拉尔德·福特正式接替了总统职务。这是自约翰·泰勒接替总统以来第一次按照明确的宪法规定接替总统职务。

纳尔逊·洛克菲勒使用(1974年)

因副总统接任了总统职务后副总统一职出现了空缺,在考虑了梅文· 莱尔德(Melvin Lairdand)和乔治·H·W·布什(George H. W. Bush)之后,杰拉尔德·福特于1974年8月20日提名前纽约州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接替他的副总统职务。

在经过了长期的调查和争论之后,特别是考虑了接受这一职务对他的家族生意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之后,纳尔逊·洛克菲勒接受了这一提名,经两院表决,以众议院287:128票,参议院90:7票的结果获得通过,1974年12月19日纳尔逊·洛克菲勒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41任副总统。

乔治·H·W·布什代理总统职务(1985年)

1985年7月13日,里根总统因健康问题(治疗大肠癌)需接受手术,因此副总统乔治·H·W·布什于雷根手术期间暂时接任总统职务,成为代总统。这是美国历来第一个副总统担任暂代总统的职务。

迪克·切尼代理总统职务(2002年)

2002年6月30日,乔治·沃克·布什总统因为在大卫营接受例行的结肠镜检查,由于检查时必须麻醉,将丧失视事能力,基于安全理由(当时美国正值进行反恐怖主义战争期间),由副总统理查德·布鲁斯·切尼(迪克·切尼)暂时代理总统职务"数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