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百川安捷物联】平民教育家刘百川
刘百川(1903-1971),近现代教育家。中师毕业后从一个普通的小学教师成长为大学教授。
在读师范的时候,刘百川就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著作《小学教学法通论》。据他的同学和学生回忆,这本著作是他根据老师的讲课笔记编辑而成的。书中列举了杜威等国外著名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同时对传统教育思想做了诠释。
194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儿童教养研究》,是刘百川的另一部著作。为书作序的傅葆琛先生介绍:"自百川先生设帐华西大学后,曾开设‘儿童教养’及‘儿童教养与家庭’两课程,本校及友校学生选修者争先恐后,超过预定人数,足证一般学子对百川先生之信仰。"这本书曾在台湾再版两次。
另外,《小学各科新教学之实际》、《实际的小学国语教学法》两本专著,更能反映刘百川对儿童教育和心理研究之精深,超乎一般。
近二十年来,我学习、研究父亲刘百川的教育实践和思想,撰写了《刘百川先生年表》。2011年出版的《民国老日记》,将我父亲1933年写的《一个小学校长的日记》收录,产生了很大影响,许多报刊都发表了书评,教育界对刘百川的关注与研究也与日俱增。
父亲是一位平民教育家,他所著《乡村教育的经验》中,对乡村社会的观察、民众错误心理的分析等,甚是深刻。他分析指出农民"认为读书是升官发财的准备,读书而不能升官发财,便以为是读书无用"。
这个论点非常精辟,也揭示了今天应试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教育本身所致,而是传统旧观念所致。
民国时期推行国民教育也深受这种传统观念困扰,20世纪四十年代,刘百川在《新学风》、《教育杂志》上刊文一再重申:"国民教育不是‘人上人’的教育,也不是‘人下人’的教育,希望受过国民教育的人,在全体国民当中,能做一个健全的国民。"
1949年5月6日,刘百川在《宁波日报》发表了《肃清教育上科举的毒素》一文,他指出:"虽然学生的科名已不复存在,但教育所受到科举的遗毒,不但没有清除,而且日益加深。"站在今天的角度看,这仍然是一篇寓意极为深刻的论文。
刘百川主张教育公平,主张受教育者机会均等,主张个性教育,主张教育应当成全人的发展,并针对中国具体国情提出了设想,付诸于实践。
“教育行政学术化”
在读《一个小学校长的日记》的过程中,很少有读者注意到,在这本书中,刘百川首次提出了"教育行政学术化"的概念——作为校长,不做事务领袖,而是要做学术领袖。如何让校长从事无巨细的繁忙中解脱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到教育管理中,需要建立相应的行政标准。
教室黑板的高低、课桌的高矮、教室的采光、厕所的座位、图书的装订等,看似琐琐碎碎的小事,其实都是教育行政的内容。刘百川认为,教育行政要实现的都是一些具体标准,是办学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有科学依据,所以说是"行政学术化"。
1940年,在《国民教育行政问题》一书中,刘百川系统地提出了"教育行政学术化"和"教育学术配合行政"的观点。如果学校行政有了具体的标准,校长就不会成为事务领袖,建立诸多的标准,就要用教育学术引领整个教育。
抗战期间,四川省教育厅原厅长郭有守曾为刘百川等人所著的师范读本《教育行政》作序。序言中,他说到:"教育行政最高的理想,是要做到‘行政学术化’。"这两本书中关于教育行政的一些标准——学校标准、校长标准、教师标准,原始出处都来自刘百川的《一个小学校长的日记》、《小学教师箴言》和《小学校长与教师》。
著名的教育行政学者夏承枫先生,在《初等教育研究集》序言中称:"刘百川先生对小学教育察其精微,其为文自如数家珍。"刘百川对教育认识的高度,源于他对中国农村现状观察的细微。"教育行政学术化"所提出的许多具体标准,都源自细微的观察和身体力行的践行。
“乡村教育社会化”
早在1935年出版的《小学校长和教师》中,刘百川就提出:"学校要和社会打成一片,乡村小学是乡村社会的文化中心,学校不仅是教导儿童、青年的场所,同时还要负起教育乡村农民的责任。"这就是后来刘百川在从事乡村教育的实践中,完整地提出了"乡村教育社会化"的最早设想。
同时,在这本书中,"重视乡村现状的研究"和"教育公平是受教育机会均等"的思想,也一并被提了出来,他认为,"乡村学校应该是乡村社会的文化中心,乡村教师应该是社会事业的领导者,这是最近的一种教育理想", 并提出要用经济的原则办好乡村教育。
"乡村教育社会化"的思想,在后来刘百川从事乡村教育的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深化。1937年出版的《乡村教育论集》,第二章专门论述了"乡村学校社会化"。在《乡村教育实施记》中,还有更翔实的文字记载他们是如何实施的,又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成绩。
1990年,《怀念刘百川先生》一文中这样写道:"一个乡村学校(同时办儿童班和成人班)应该作为这个乡村的文化中心和乡村社会改进中心,乡村学校的教师应该是儿童的老师,失学成人的老师,也是乡村群众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导师。乡村学校应该发挥它在乡村中的优势,发挥它推动社会前进的核心作用。" 这是对刘百川乡村教育社会化思想和实践的贴切介绍和中肯评价。
国民教育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
抗战期间,刘百川曾参与修订《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规定:"国民教育分义务教育及失学民众补习教育两部分。"刘百川既是这个政策的高层设计者,又是实际的实施者。对国民教育的实施过程,他提出了各方面的建议,包括批评意见;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他主动应答并反省,譬如国民教育经费的筹集、教师的培养、教师的待遇,以及国民教育的行政问题等。
他始终坚持"国民教育就是国家规定国民应受的基础教育"。在他看来,国民教育宗旨是培养国民,或者说是培养公民。在《教育视导》一书中,他指出,视导者不是钦差,教育视导要帮助基层学校校长和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1956年,刘百川在江苏师范学院任教,期间完成了专著《全面发展的教育》。这是中国最早关于全面发展教育的专著。他认为:"全面发展"可以说是"个性的全面发展",也可以说是"人的全面发展"。所谓"个性"是指一个人在生理方面和心理方面的各种特点。它包括各个人的共同特点,也包括每一个人的个别特点。全面发展不是"平均发展",是"个性发展",要对学生因材施教。
关于教育评价,他说:"六十分及格的标准,也应当予以废除。因为百分之六十的正确,尚不能达到纯熟应用的目的。"他反对向学生提出整齐划一的要求,譬如他反对"消灭三分"口号,以及机械地规定学生的一切活动。他认为,评价中最重要的不是分数。晚年,他为徐州师范学院编写了《教育学讲义》,进一步指出:"分数是暂时的标志,知识是永久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