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长杨自力 任命杨自力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 杨自力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元海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德顺的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冯明钢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曹 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仕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顾 玉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贝贝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卫东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许朝晖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龚建元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明林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赖卫国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维力的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晓丽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仲安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唐永玲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