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教育部成立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内容摘要:(记者周逸梅)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对今年台湾高校在北京等六省市招收自费生的事发出通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
本报讯 (记者周逸梅)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对今年台湾高校在北京等六省市招收自费生的事发出通知。为保证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成立 “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与台湾负责招收大陆学生的“大学院校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简称陆生联招会)对口沟通协调招生相关事宜。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
台湾“陆生联招会”于6月22日前向“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提供本科学生报名数据,“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于6月25日前向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招办提供报考台湾高校考生信息,上述六省(市)招办于6月27日前将考生高考成绩、六省(市)本科一批和二批分数线及相关信息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于6月28日前向台湾“陆生联招会”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台湾有关招生高等学校于2011年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通过“陆生联招会”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录取名单提供给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省(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