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宁事件】我不是药神真实事件:主角原型还原“格列宁案”
在电影圈,如果没有挺直腰板的硬气,还真没有哪个电影敢在公映前做大规模点映。因为这毕竟是一锤子买卖,好不好,观众说了算。
电影《我不是药神》却做了。
观众也给出了答案,截至7月4日上午11点,淘票票官方数据显示,《我不是药神》点映票房已经突破了1.2亿,累计观影人次破150万。应观众的呼声,影片的公映日已从7月6日提前至7月5日。
《我不是药神》取材于真实的故事,电影中主人公“程勇”真名叫做陆勇,是无锡振生针织品有限公司和无锡绿橙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50岁的他,有着一个3913个粉丝的加V微博@药侠陆勇,其实他还有个更长的头衔,“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其实,陆勇对电影的改编并不满意,他不想让外界以为他是为了钱做这件事,在电影首映典礼上,徐峥宽慰陆勇说,“这部电影小人物的部分属于我,英雄的部分属于你。”
图左:徐峥 图右:《我不是药神》主角原型陆勇。
陆勇案对于中国法学界来说,也是一个“不同意义”的存在。
“法律也是可以有温情的,冷冰冰的永远只是法律的机械执行者。”7月4日,长期关注陆勇案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陆勇案给予人们四点启示:体系化的思考有助于提高刑法适用的质量,刑法解释中不可固守先前理解,刑法解释不应回避实质的价值判断,有必要通过灵活运用解释技术来拉近刑法解释中的应然与实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