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衡水中学真相】熊丙奇:衡水中学模式的实质与真相
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的衡水中学始建于1951年,是河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多年来,衡水中学以其“高考工厂”模式闻名全国。
2013年,衡水中学与河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投资数亿元建起衡水第一中学。2014年8月,衡水第一中学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在浙江省嘉兴市下辖的平湖市乍浦高级中学基础上揭牌,引起舆论对衡水模式的再次广泛关注。与以往衡水中学引发的争议一样,各方的观念颇为分裂。
概括起来,支持衡水模式以及浙江引入衡水中学模式办分校者有以下观念:其一,中国还有不少的贫困家庭子弟,他们还需要通过“衡水”考上大学改变命运,这是衡水中学存在的基本理由;其二,衡水中学背不起应试教育弊病的所有“黑锅”,把衡水中学模式批臭,也无法纾解对教育公平过度关切引发的社会焦虑;其三,欢不欢迎衡水中学模式,“是由当地家长的需求说了算”。
反对者对衡水中学模式的抨击,也主要聚焦应试教育。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在接受当地媒体新蓝网采访时直言:“它(衡水中学)是个应试教育的典型,它眼睛里只有分数没有人。跟我们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他们认为是先进,我们认为是落后的,我们浙江不需要。
”这被舆论解读为浙江省向衡水模式“叫板”,而由于方处长直接批评应试教育,也引来媒体的议论,有评论称:浙江省叫板衡水模式恐怕底气不足。“人民日报政文”微信公号也按捺不住加入讨论,刊发题为《衡水中学这条“鲇鱼”,搅动了怎样的教育生态?》的文章。
在笔者看来,舆论对衡水模式的关注,普遍偏离衡水模式的实质问题,包括浙江省教育厅官员以衡水实行应试教育而表示“不需要”,都没有抓住重点。衡水模式的实质问题,不是其学校办学的应试导向、追求,而是把一省优质生源集中在一所或少数几所学校,通过抢生源的方式打造全省“超级中学”。
这种办学模式,不仅没起到“鲇鱼效应”,促进当地学校平等竞争,反而恶化地方教育生态,而且也并非如舆论所想象的那般,可以给农村学生、贫困学生一条改变命运的通途,反而令农村学生贫困生面临更严重的升学压力。
一、超级中学:让贫困生更加边缘的办学模式
首先需要界定清楚,衡水中学模式,不是指应试教育模式,而是指一省举办一所或几所超级中学,打造“升学神话”的办学模式。在当前的升学评价制度之下,讨论一所高中要不要进行应试教育,这毫无意义:实际情况是,我国绝大多数高中,都实行应试教育,这也是我国要进行高考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把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的主要原因。
衡水模式的核心不是应试教育,而是以更激烈的手段,把全省各地级市的优质生源汇聚到一校或少数几校,进行更高强度、更激烈竞争的应试教育。
所以,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在当前考试评价制度之下,农村学生、贫困学生,是在本县内都有一所高中,还是全省只有一所或几所超级高中,对他们升学有利?这个问题经常被偷换为素质教育还是应试教育对农村学生有利。而后面这一问题根本就是伪命题。
其一,把反对举办超级中学,视为反对应试教育,而实质并非如此,应试教育是升学评价制度的问题,而非超级中学的问题,超级中学是跨地区抢生源打造升学政绩的问题。其二,当下的考试评价制度,所有学生都无法摆脱应试教育,所以大家所理解的素质教育,就是唱歌、跳舞,由此认为这对农村学生不公平,但真正的素质教育,并不是唱歌、跳舞,而是多元教育、个性教育,关注每个学生个体成长的教育。
实现这样的多元教育,必须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从基本的教育常识分析,一个省只有一两所(甚至一所)高中独大,这会令各县中学的办学日益艰难:优质生源流失,优质师资被挖走,县中凋敝,而受伤害的是农村学生。他们中只有极少能进超级高中(不但需要达到超级中学的录取分数要求,还要远离家乡去异地上学),大多只能在本地读县中,而县中由于生源流失,缺乏办学积极性。
这带来两方面后果,一是,有的农村孩子由于考不进超级高中,觉得读本地高中进不了好大学,干脆就不读高中,进而初中即辍学,进而令当地出现读书无用论;再就是,当地稍微有条件的家庭,为让孩子能进超级中学,从小就把孩子送去城里读书,导致乡村教育衰败,影响义务教育均衡推进。
衡水中学由于地处经济不发达的衡水地区,给人的感觉是,这是一所为农村孩子办的学校,这所学校由此获得了“道德正义”。这和安徽毛坦厂中学一样,由于地处大别山小镇(安徽六安市毛坦厂镇),也被赋予给农村孩子“造梦”的色彩。
然而,具体分析衡水中学(及衡水一中)、毛坦厂中学的生源结构,就会发现,这些地处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学校,并不服务当地农村学生,其生源来自全省。媒体报道显示:衡水一中有八成的生源来自衡水之外的地区;毛坦厂中学每年8000复读生,来自安徽全省,学费按高考分数,从5000元到4万元及以上不等。试问:每年的学费收入好几亿,这哪是为农村学生服务?
那些认为衡水模式能给农村学生带来公平未来者,可能并不知道,超级中学模式令农村学生进名校的路越来越窄。《中国青年报》2016年1月4日刊登了两名北京大学学者的文章,他们的研究选择教育部所属重点高校K大学作为研究对象,对K大2005~2009年5届学生的相关背景数据进行了分析。
5年来,该大学从31个省份的2082所中学录取学生12465名,平均每年2493名。研究结果显示,K大来自一般中学学生中农村户籍的比例是超级中学的8倍左右。这一数据表明,超级中学并没有如“想象”的那样为农村底层孩子提供上升的通道,反而让农村孩子上名校的机会大大变小。
衡水模式和其他省市如江苏、浙江的高中的“不同”之处在于,衡水中学(以及其举办的民办学校),拥有面向全省跨地区招生的特权,可以汇全省初中尖子生而“育”之,如果没有全省招生,而只是招收衡水本地学生,衡水中学如能做到每年有上百名学生考进北大清华,那真是“奇迹”了。
可把全省优质生源集中在一起,这算什么呢?任何地方教育部门都可以快速打造出这样的超级学校,只要这所学校提前招生、全省招生,把中考前几千名学生都集中在一校。江苏省规定所有高中,都只面向本县市招生,因此,江苏有很多高中都有学生考进北大清华,每个县都有不错的县中。
办好每一所县中学,令全省的高中资源相对均衡,才会给农村学生、贫困学生出路。我国应从国家层面,高度认识超级中学办学模式对基础教育的严重危害,而不是加以纵容甚至美化。而在高中资源相对均衡的情况下,国家进一步推进升学评价制度改革,才能给每个学生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
二、招生乱象:源于自由招生与计划招生的“灰色地带”
由于提前招生,衡水第一中学浙江平湖分校已被浙江省教育厅责令进行检查和整改。有人赞成浙江的做法,称这是规范招生秩序;也有人觉得这是浙江教育不自信,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行政部门不能干涉,只要学校能招到学生即可,招不到学生学校自然难以生存、发展。
这是一个涉及自由招生和计划招生的话题。在笔者看来,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存在自由招生和按计划招生的两种选择,这两种选择都可以。但前提必须是,要么是全部开放的自由招生,要么是执行统一规定的计划招生;不能对学校招生有规范要求,却不严格执行,反而给少数学校自由招生的特权。这既难以实现自由招生的完全平等竞争,又会破坏招生规范,制造招生乱像。
笔者更赞成给所有民办学校完全自由的招生权,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当由受教育者自主选择,这有利于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实现民办学校自由招生,需要注意的只有两点,一是必须是真民办,不是假民办,要防止公办校借假民办抢生源;二是所有学校有平等的自主招生权利,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当然,自主、自由是相对而言的,一些最基本的限制还必须有,比如,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某个时间点;招生对象,要具有当年升学的资格条件。
但目前的教育现实,比较难实现自由招生。一方面,基础教育资源并不均衡,公办学校招生受政策约束(完成公共教育任务),很难和自由招生的民办学校抗衡,会使优质资源迅速向民办教育聚集,加剧基础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另一方面,我国存在较为严重的功利教育导向,民办学校为迎合家长的功利需求,很可能就用功利的教育目标吸引家长。民办教育满足家长的现实需求没有错,但教育还有引导家长改变教育价值观的作用。
目前,我国各地都对民办学校提出一定的招生规范,实行计划招生,包括不得提前招生(组织考试),高中招生要纳入统一中考,这可以限制民办学校的抢生源举动。但民办学校争取自由招生权的办学冲动一直存在,这就对地方教育部门的治理带来挑战。
其一,为让民办学校接受规范招生,也就是让渡部分自主招生权,地方教育部门应该把进行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纳入财政预算,拨付生均经费。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政府有责任给每个受教育者同样的经费保障。
当民办学校获得生均拨款后,也就要按教育部门规定招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按公办学校一样实行电脑摇号入学,部分学位就近入学。其二,必须对所有民办学校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按计划招生规范,假如某些学校享有提前招生特权,就会破坏招生规定的执行。
回到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分校在浙江的提前招生,用自主招生权为其辩护,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所学校可完全自主招生,那其他学校也应该完全自主招生,不能只有一校例外。因此,从当地的招生规定看,其提前招生是违规的,就必须叫停,这不是对衡水模式叫板,这是执行招生规定。至于地方教育部门在制定招生规定时,是否应当考虑将统一规范招生的民办学校纳入财政预算拨款,那有待招生规范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衡水模式在河北取得成功,很大程度“得益于”自由招生和按计划招生之间的“灰色空间”。当地是有针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统一招生规范的,但地方教育部门并没有严格、一视同仁地执行,这等于给了公办的衡水中学(及其创办的民办学校)招生特权。
尤其是衡水中学,同时搞起了民办的衡水一中,两所学校虽一起办学,但却以民办名义在全省范围内招生,而其支持者则从自由、自主招生角度为这种特权进行辩护。但很显然,自主招生不该是一所学校的特权,假如允许衡水中学及其民办分校有不受规范约束的权利,那是对其他学校的不公平,也是对规范的漠视。
要么统一按计划招生,要么完全自主招生,都不可能令某一家学校有特权而独大。当前,我国需要按计划规范地招生;长远看,必须走向学校自主招生、办学。但必须警惕的是,不能在这之间留有甚至故意制造灰色地带。
三、衡水真相:地方教育部门纵容违规办学
简单地说,衡水模式的真相是地方教育部门对学校违规招生、办学加以纵容,由此制造出所谓高考神话。衡水模式的根本问题,是地方教育部门不依法治教。而这次浙江叫停衡水分校提前违规招生,不过是依法监管而已。
作为公办学校的衡水中学,2008年在校生已达约5000名,这是严重超规模的。根据2002年教育部、住建部等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普通高中的规模最大为36个班,每班50人,总共1800人。
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当然,这样的大规模办学,当时是得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支持的。
可能考虑到公办身份的局限(跨地区招生、大规模招生问题),早在1999年,衡水市依托衡水中学、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了一所公办民助的高级中学——衡水市滏阳中学。利用这所学校全省跨地区招生。据该校网站介绍,学校所有教学资源(教学计划、教学资料、活动安排、作息时间等)均与衡中中学共享;学校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教师考核评估、任务指标分配、学生期考排队均与衡水中学同时进行。
2013年,衡水中学和河北一家房地产企业合作办起了衡水第一中学。
按理,作为一所民办学校,应该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师资、独立财务、独立证书,可是,这所民办学校,对外其实就是“衡水中学”,和衡水中学共用一个官网,对自己的介绍是“衡水中学跨越发展的新起点”。而且,从学生的教材、老师的教案,到各班的学生誓言、橱窗里的宣传材料,内容几乎全都一样。媒体曾报道,衡水第一中学校门口张贴的2015年高考成绩,也是与衡水中学合并公布的。这显然并不符合民办学校办学的规定。
但对这种状况,地方教育部门并没有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去理清这两校的关系。结果是,不允许公办学校办的事,学校借手民办学校实现。在衡水中学给衡水市领导发的高考成绩喜报中,是把衡水第一中学的高考成绩,直接纳入衡水中学,称“我校”的。衡水中学对外宣称,2016年衡水中学共139名同学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但真正属于“衡水中学”的仅为23人。
客观而言,民办学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但自主办学也得遵守办学规范。有了民办的身份(名义),尤其在资本推动建立衡水一中后,这所学校的全省抢生源动作更加凶猛,规模也更大。衡水中学的招生规模,2015年降为1100人,这符合国家规定,可是衡水一中的招生规模是衡水中学的三倍,达到3200人,且八成生源来自衡水之外的地区。
这些学生进校后和衡水中学学生一起培养,高考升学和后者“合并报表”。这当然是违规的,哪有公办学校办民办学校,如此办学资源不分的?这涉嫌国有资源的流失,又打压真正的民办学校。
2016年,教育部、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就是这种移花接木,也难掩衡水一中违规办学的本质。民办高中也得按国家要求确定规模,衡水一中的招生规模已是国家确定的原则性规模的三倍,而河北省的规定虽然已经够考虑当地的乱像,尽量让违规合法化,其招生规模也远超河北建议的规模:河北要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以3000人左右为宜(最大不超过6000人),年度招生规模以1000人左右为宜(最大不超过2000人)。
地方教育部门不依法治教,纵容公办学校违规招生,借民办之名,全省招生、扩大规模,是显而易见的。衡水中学作为公办学校,不能与自己的民办学校共用师资、“公”、“民”不分,任由自己的民办学校以自己的名义招生,规避国家对公办学校的办学规定。
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明知衡水中学、衡水一中是两所不同学校,却一直把两校当一校,接受所谓衡水一中一年139人考入清华北大的“成果”,这把《民办教育促进法》置于何地?这是地方教育部门知法犯法,也把自己颁布的公办学校招生、办学规定变为一纸废纸,让地方教育部门毫无公信力。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回应,为何对这类办学如此纵容?还要不要依法治教?
看清衡水模式的真相,才不会将应试教育与不依法治教混为一谈,后者与前者是我国基础教育中性质不同的两类问题。不能用升学评价体系制造的应试教育需求,为不依法治教找理由。我国要改革评价体系,才能让基础教育摆脱应试教育,但依法治教更重要。否则,应试需求、资本运作、权力滥用或不作为共同发酵,会严重恶化教育生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