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邻为壑效应 法制日报:环境治理不能以邻为壑
    最近,河北邢台市沙河市与相邻的邯郸市永年区因环境治理而相互设障的新闻,引发了舆论关注。从去年6月开始,为阻止造成扬尘、遗洒的大货车进入本地,两地分别在相邻的主要道路上采取了限高、限宽措施,这给当地的交通运输带来了困难,也引发了群众不满。
    这样的现象有一定普遍性,当前,在生态环境治理的压力下,一些地方因为环境问题相互提防甚至互设障碍,阻断交通,对于这种为了环保以邻为壑的做法应该及时制止。
    据报道,永年区委称,沙河管委会以近期环境污染超标为由,下令禁止大型载重车辆进入沙河市区,严重影响永年区的大型车辆通行。而沙河市委则提出,永年区大型货运车辆多存在超载超限、苫盖不严、抛洒遗漏,造成了当地的环境污染。两地沟通无果,才导致矛盾升级。
    我们知道,打赢环保攻坚战,是一场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相关地区必须共同携手一起治理。就像北京治理雾霾一样,整治的不仅是北京地区,更是北京周边,甚至是更广泛的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全国一盘棋,相邻地区相互配合、共同治理才是出路。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生态环境治理不仅跨地域,更跨领域、跨行业;不仅要治理企业、治理工地,还要治理交通;不仅要治理土地、水域,还要治理天空……生态环境治理必须系统推进协调推进,才能收到应有成效。因此相邻地区不仅要相互配合,还要共同谋划。
    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必须以宽广的胸襟,互相配合;还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创新治理手段和措施,认真治理,有效治理。如此才能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工程中协调推进,共同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