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法人资格吗】为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而公司有?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企业都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法人资格。
1978年修订的《法国民法典》规定,合伙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法人资格。我国民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派驻机构等)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分支机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根本区别在于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主要体现在三点:具有独立的组织、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
在财产独立这方面,公司和合伙企业都符合。
在组织独立这方面,它的含义是: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与组成法人的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是彼此独立的,某个或者某些成员的死亡或者退出法人组织,不影响法人的存续。在合伙企业中,一旦合伙人退伙,只剩一个合伙人,合伙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0天,合伙企业就要被解散。而公司,一般没有这方面限制,即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
在独立的责任这方面,公司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以自己的出资额或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假如一人有限公司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则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无论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总有人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