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场的艺术特色】萧红的生死场 求评论或读后感 ?
杭州近日多雨,天气阴沉,几场雨下来也是有了林花谢了春红的况味,应景的看完了萧红的《生死场》,致郁也是情理之中的结局。
1934年,两座大山(黑暗无能的民国政府和日本侵华军)依旧重重地压在人民头上,死死地将人们的头部摁下,人们的视线只被允许促狭在一个人站立起来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七尺便是四万万中华儿女生(站起来是个人)与死(荒山野冢黄土一抔)的距离。哈尔滨城郊的一个小村庄,没有名,根本就无人在意,故事的序幕没有被刻意拉开,历史推着它向前进。
故事情节无须赘述,主要就说说金枝这个人物吧。
用一个小标题就能概括总结金枝的一生
一个女人偷食禁果后悲惨一生的命运
这个小标题也许有些以偏概全,不可置否,在那个相当于未开化的年代里,一个女人的童贞即是她最值钱的卖点。金枝的第一次亮相便是与庄稼汉在野地苟合的场景,在只有刺激感官才能产生婚娶需要的年代,女人不过是不花什么本钱就能得到的劳动力和泄欲工具,这样的恶劣行径还算人吗?是的,它们还是。
注意,我在这里用的是动物它,他们是作为动物属性活着的,人的性格中“无意识”的一面即兽性被激发出来——残忍的、贪婪的、虐待狂的..“活该愿意不愿意,反正是干啦!。”
作者对金枝进城的情节编排的十分巧妙,出走——反乡——出走。日军在中国东北农村的肆虐猖狂让金枝这样的寡妇和只要看上去不是连眼都瞧不上的婆子们不得不另寻出路。金枝打扮成沿街乞讨的老妪躲过了日军的盘查,一步一步终于捱到了都市的边缘,成为在都市讨口饭吃的一粒草芥,巧妙之处就在于,对吃饭喝水都成问题的金枝来说,作者没有安排她直接委身人下卖娼苟活,而是先寻了一份给人缝袜子衣被的工作,这说明在作者心里,还是坚信面对生活,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就轻言放弃的。
一个从乡下新来做工的寡妇,金枝打心眼里是真想要靠自己的双手讨生活,为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光辉一下子就擭住读者的心,这也是我为什么想要重点分析这个人物的原因。当然,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值得细细分析,但还是就最牵动我心的来吧。
金枝最后还是在一次替人缝被的时候被强了,她没想死,也活不下去,她想反乡找娘总归是生路一条,娘在,家在,生活在。找着娘后,娘拿着金枝被人强后施得的一元钱,一面细看票子上的花纹,一面快乐有点不能自制的说“来家住一夜就走吧!
”,原文中对娘的心理活动是这样描述的“她只跟了一张票子想到另一张,在她想许多票子不是都可以到手吗?她必须鼓励女儿。”发现没,在人吃人的社会里,陌生人吃陌生人,熟人吃熟人,亲人与亲人之间照样都可以吃的连渣都不剩,身陷囹圄社会,你不吃人,活不下去,只有吃人,唯得生命养料,尽管人靠这种养料生出的心是黑的,血是冷的,但,还能活。
金枝最后的寄托是到尼姑庵里找庇护,“金枝又走向哪里去?她想出家庙痷早已空了!”只一句,金枝的故事结束,为什么连庙痷都要成为乱石坟岗中的堙没?它不该是生命的最后寄托吗?何来出路一说!何来信仰一说!国国靠不上,家家倚不上,唯有泪千行,转世求得好皮囊!
“蚁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用自己的血汗自己的生命肥沃了大地,种出粮食,养出畜类,勤勤劳劳地蠕动在自然的暴君和两只脚的暴君的威力下面”
83年,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回过头来再看如今得到的一切,好的,坏的,都受着,甘之如饴的受着。
关于萧红这篇《生死场》第一遍读下来的触动试着记下了,当然,这本书一遍读过还存在一些问题,因为是初行白话写作的年代,作者的叙述方式很奇特,句子成分的不完整有时候会对人物的理解产生偏差,这一瑕疵也可看做是一优点,正是因为句子的编排混乱,更能渲染出作者因面对民族生死存亡时刻又无力回天的如丧心情,也更符合农名阶层不加以精雕细琢的日常叙事。
本就想除金枝外,再写写王婆和她的丈夫赵三,无奈,一遍下来后人物关系网凌乱,所以就草草分析了人际关系单纯的金枝,最后说一个题外话,写“人吃人”社会的,不只迅哥儿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