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垂范躬身践行 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抗日战争时期,朱德身为八路军总司令,却处处把自己当做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来看待。当时,延安正在开展大生产运动,党小组想到朱总司令工作繁忙,便没有分配他生产任务。事后,朱德同志责问小组长并指出“在我们党内,每个人都是普通党员,党内不能有特殊党员。”根据朱德的要求,党小组重新研究了生产任务分配问题,给朱德和一名炊事员、一名警卫员分配了种机关二亩菜地的任务。
党员不应该有任何特殊利益!如果党员有特殊利益,那必定是腐败了。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作为一个党员,要为国家、为人民多做贡献,而不是向国家和人民索取利益,个别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贪污腐败,必会收到法律的严惩!
没有“特殊党员”,自然就更没有“特殊干部”。姑且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党政干部,在规章制度面前就更是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己敬畏法律、服从法律,用法律制度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老百姓作出榜样,才能以德服人。
相反,自恃自己“位高权重”,便蔑视规则、践踏规章,不仅与党员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而且更没有资格为官一任。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的权,必须要学法、懂法、用法。我们应当看到,少数官员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愿受法律约束,甚至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尤为重要的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只是在民主生活会上才用,而是要经常用、大胆用、用足用好,使之成为我们平日里开展调研、研究决策、部署工作、督促检查、考核总结等等工作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甚至可以延伸到个人的家风建设中来,将其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贯穿于平日工作、生活的全过程中来。(灵芝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