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以身作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察范围过窄。
党的十九大决定在全国推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使反腐败的力量更集中,反腐败覆盖面更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最终换来由“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纯净明天。
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有利于及时发现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也有利于及时发现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的言行,对下属起着示范和表率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头带好了就是无声的命令,言行一致,身教胜于言教是个硬道理。好的作风是一级一级带出来的,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监察没有全覆盖,就总会有人心存侥幸、缺乏戒惧。因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种制度的创新,其目的在于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和体制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扩大监督执纪覆盖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切实做到哪里有公权力,哪里就有监督。
而实现监察全覆盖,就是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将监察的震慑力贯穿于公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以实现监察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杜绝监察盲区。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我们坚信,随着监察全覆盖局面的形成,必将持续释放反腐永无休止符的强烈信号,让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能为,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雨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