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逸阳被查 又一中央委员被“干掉”
【侨报网综合讯】中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17日下午14时40分许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后,潘逸阳成为十八大后内蒙古自治区“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官员(党委常委)。在他之前,2013年6月30日,潘逸阳在内蒙古党委常委会中的同事、时任内蒙古党委常委兼统战部长的王素毅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大公网报道,至此,2012年11月之后中纪委一共“干掉”了7位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在他之前,2位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以及4位候补中委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分别倒下。其中,蒋、李、李、王4人已被开除党籍,待今年10月举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追认。
潘逸阳(1961.8)是广东惠阳人,1982年从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后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市委书记秘书,共青团佛山市委书记,团广东省委书记,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等职。
1998年12月起,潘逸阳转战江西,先是担任新余市委书记,2001年12月入选江西省委常委后陆续兼任农工部部长、赣州市委书记等职。2010年11月,潘逸阳继续北上,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并于2012年11月入选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40岁时步入省部级序列
据《新京报》报道,从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起步,潘逸阳做过佛山市委书记秘书,当过顺德市大良镇党委副书记,并在广东的共青团系统工作了9年,1995年34岁时就已官至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在广东期间,他已开始主政地方,当了近一年的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
1998年潘逸阳离开广东,调任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自此在江西工作了12年。在江西期间,潘逸阳再获提拔。到江西3年后的2001年,年仅40岁时,他起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步入省部级高官序列。
主政赣州推行10万元买套房
当了3年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后,潘逸阳再次主政地方,担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主政赣州近8年。
主政赣州后,潘逸阳曾推行保障房新政:为特定大学生群体提供租赁性大学生公寓;为刚工作、低层级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公寓;进城农民工购买保障房仅需10万元。在当年房价高涨的大背景下,赣州的保障房新政受到各界关注,也陷入“作秀”、“杯水车薪”等质疑。
2010年全国两会时,在江西团开放日,有记者就保障房新政提问,“10万元能买一套住房,在赣州确有其事吗?”
潘逸阳否认了“作秀”、“杯水车薪”等说法,称“这些安居工程不会是杯水车薪,但也不能100%地满足需求,会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比例。我们不能够保证每个人都成为有产阶级,都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我们必须要保证每个人都有房子居住。”
当时在潘逸阳回应上述提问前,同在现场的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抢先发言,“潘书记是最年轻的‘老常委’,1961年出生,已经担任了9年省委常委了。”
苏荣今年6月已被调查。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时,曾与潘逸阳搭班子,在江西省委常委领导班子中共事3年,直到2010年,潘逸阳离开江西,调任内蒙古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