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世立得罪了谁 朱大鸣:兰世立的绝笔信让谁羞耻不已
民营企业有三种死法,第一种死于竞争,第二种死于过度扩张,第三种死于特权集团。如果说前两种死法是“经济丛林”的“自然法则”,最后一种死法则是非常羞耻的死法,必将为历史唾弃。
媒体报道说,近来一份据称“湖北首富、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绝笔遗书”的文件在网络流传,信中兰世立对女儿表示:“你的父亲没有破产,而是被那些坏人抢劫后所制造的‘假破产’。你父亲更没有犯罪,而是那些坏人为了掩盖他们抢劫我们航空公司的丑行而诬陷的。”他称东星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我们整日谈公正,但是,从目前公开的爆料来看,这是垄断国企在遭到民企挑战后,疯狂的报复。利用权力和规则“合法性”扼杀民企,为垄断资本和某些特权集团掠取财富,制造经济不“经济”,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最大阻力。
在当前,阻碍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是X低效率。导致这种低效率的原因在于,局部的制度设计和背后的利益集团力量,降低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提高了社会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造成很多企业“非正常死亡”。木桶原理告诉人们,当一种资源稀缺,往往会造成一系列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如果不改变“处处伤害他人”的非正常行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将会遇到非常重的危机。
“不伤害他人正当权利”,应当是市场经济基本公正原则之一,但是,谁有能力伤害别人的正当权利呢?无疑,身后藏着利益集团的特殊集团,可以将权力“公器”变成自己为所欲为的私器,利用正规则身后看不见的各种魑魅魍魉的力量,对个人权利进行疯狂的践踏和掠夺。X效率的降低,实质上对于特权集团,也是不利的,因为财富蛋糕的降低,对于他们同样是有危害的。
除了努力造成的财富不平等,可以在道德上得到辩护外,其他的无论是社会出身(我国特别明显的是身份)还是自然禀赋(我国特别明显的是身份企业掌握的各种资源远远高于民企,比如政策、自然资源、土地出让、税费)带来的财富差异,都应给予修正。
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最根本的是提高了X效率,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崛起,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腾飞。但是,由于市场结构还备受权力集团的各种各样的压制,我们的市场经济还是弱小的,我们的权利还是在权力面前瑟瑟发抖。一旦出现“合法性伤害”,受伤的总是民营企业。
中国当前所谓的由贫富差距带来的各种问题,实质上是大都不是出于市场风险和天赋的差异造成的贫富差距,老百姓痛恨,也不是因为市场风险和天赋差异造成的差距,而是腐败和侵害他人的权利造成的贫富差距。比如说,此前我们修订了拆迁条例,就是因为权力对拆迁户和农民的权利侵害的非常严重,出现了各种问题。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平等性的交换,这就要求我们强化“不伤害他人权利”的原则。这也是发达国家经过血的教训才得出的最根本经验,为了这个,发达国家借助各种惨痛的教训,制定各种防止侵害他人权利的法案。市场经济既然被公认为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模式,我们就应当尽快进入现代化的社会。
对于隐匿于市场背后的各种各样的权力潜伏潜规则,应当用明规则予以取代。对于伤害他人权利的特权集团,应当给予彻底的摧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居民的福祉,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问题并不可怕,因为有问题说明还能有提高进步的空间。市场经济尚有漏洞,说明我们还有发展空间。
实际上,解决之道就在于真正的民主和法治,将罪祸推给不会说话的市场,是虚伪和无能的体现。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些都需要实质性的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不是打着合法性的幌子干着实质上祸害他人权利的事情。形式不能成为实质的幌子,而要真正名实相副。不管兰世立案件的真相如何,但是,留给市场经济守护人——政府的反思,是应当确定的。
如何减少“伤害他人的权利”导致效率的低下和社会不公正后果数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让民营企业做事真容易,而不是越难,或许还是整个经济的腾飞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