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世立婚姻 兰世立争夺东星“最后资产”
“如果没有人为因素的干扰,打赢这场官司,我们是有信心的。”1月21日深夜,兰世立在电话里说。
这是历经四年牢狱生活,重获自由之后,这位昔日的湖北首富首度直面媒体。电话中的兰世立语气铿锵有力,宛如一个“斗士”。
兰世立说的“官司”,是指东星集团旗下钟祥景区经营权纠纷一案。这个原本有着40年经营权的钟祥旅游景区项目,在2011年,被钟祥市政府国资旗下的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以东星集团已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为由,强制提前收回。但在东星集团看来,钟祥市政府的“理由”,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1年当年,东星集团一度将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告上法庭,但一审败诉。东星集团不服,并随即上诉。
一个值得关注的背景是,在历经东星航空破产、东盛房地产被接管、“掌门人”兰世立入狱等一系列变故后,钟祥风景区项目为东星集团仅存的“最后的资产”——在此背景下,此案的交锋,无异于兰世立对东星“最后的资产”的一场保卫战。
1月22日,此案被湖北省高院发回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为兰世立的“保卫战”迎来一线转机。经济观察报记者参与了整个庭审过程,在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激烈,但当庭未获宣判。
钟祥景区经营权纠纷
东星集团与钟祥政府的合作颇有渊源。
作为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湖北钟祥历史底蕴丰厚、自然风景秀美,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钟祥的旅游资源开发相对滞后。2003年,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钟祥市政府引进了在湖北旅游业有着较高知名度的东星集团,合作开发钟祥的旅游资源。
2003年3月30日,东星集团与钟祥市政府旅游局全资所有的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签订了为期40年的经营权合同,约定由东星集团全权经营钟祥市区域内显陵、黄仙洞以及温峡三个旅游景区的运营。合作合同中对经营方东星集团的约束是,“东星集团在钟祥市境内的投资不得低于1个亿。”
1月21日晚间,兰世立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严格认真的履行着合同的相关约定,截止目前东星集团在钟祥的投资总额已达到5亿元左右。”
而在庭审现场,东星集团的代理律师也当庭表示,截止目前东星集团在钟祥当地仅一家酒店的投资额和评估价值就在1亿元以上,“东星集团一直履行着合同,并未出现违约。”
但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则在庭审现场表示,当初与东星集团签订旅游开发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钟祥市的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稳步增长,“但东星集团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欠债务数额巨大,经营状况日趋恶化,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实现签订合同之目的。”
据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东星公司在履行合同期间拖欠职工工资、保险(放心保)近1000万元;拖欠建设工程款及违约金累计1800万元;累计拖欠供应商菜、米、油钱达600万元至今未能支付等。
更为严重的是,东星集团将其与融众典当的欠款的债务人转移至其位于钟祥的旅游公司旗下,根据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部分欠款近7000万人民币。而兰世立则表示,“该部分欠款实际只有4000万人民币左右。”
基于东星公司存在巨额债务的拖欠,经营情况的恶化。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认为,应解除双方于2003年3月签订的《钟祥市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书》(即前述所指的40年经营权合同)。
而东星集团及其委托代理人则认为,企业负债经营,属于企业自身正常的经营行为,并未违反当初合同的约定。“我们并未违约,我们的诉求是继续履行合同。”兰世立说。
争夺“最后的资产”
“就像是一段维系不久的婚姻,恋爱的时候甜甜蜜蜜,什么都好谈。但在离婚的时候,立马反目成仇。”一位熟悉此案的知情者,这样形容道。据了解,双方在合作之初,钟祥市政府给予东星集团的支持可谓不遗余力。这其中包括各项经营政策方面的优惠,以及超过1000亩以上的土地,以极其优惠的价格出让给东星集团。一位东星集团钟祥公司的老员工回忆称,“当初东星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只要提出要求,地方政府就会派人上门服务。”
事实上,随着东星的到来,也给钟祥当地的旅游资源开发带来了极大的提升。尤其是,东星集团将旗下东星航空、东星国际旅行社等交通、旅游服务产业链,与钟祥景区资源进行有效的对接,这让钟祥的游客资源突破了湖北省内,甚至延伸至海外。
但2008年金融危机的出现,让作为民营背景的东星航空其旅客量和航线资源受到极大影响。作为东星集团旗下,承载着上市计划主体任务的东星航空,其资金链遭遇空前压力。一时间,东星集团旗下各个业务板块,通过各种形式向东星航空“输血”。
在此背景下,东星集团被迫向融众集团借款。其中一笔约7000万的债务,几经周转至东星钟祥公司名下,成为东星钟祥公司目前最大的一笔负债。
1月20日,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10年,因东星方面无力偿债,融众方面一度向法院申请,将东星钟祥部分资产拍卖抵债,“但东星方面不断的上诉,用尽了法律的一切程序来拖延,前后历时四年。”
直到2013年10月,东星集团位于湖北钟祥三大风景区的2000多亩商业用地和部分旅游建筑,以1.27亿的价格被拍卖。一时间,东星集团面临着钟祥旅游景区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窘境。
东星集团位于钟祥景区土地使用权以及旅游建筑被拍卖,也成为此次钟祥市旅游投资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希望解除与东星集团40年经营权合同的理由。诉讼资料显示,“东星公司位于钟祥境内的全部资产被债权人起诉后申请法院予以查封,部分资产已被拍卖处置,部分即将进入拍卖程序,东星公司所经营的资产处于不稳定状态。”
但1月21日晚间,兰世立对经济观察报透露,由于上述拍卖存在诸多法律上的疑点,“我们正在起诉钟祥市国土局。目前的状态是,简单来说这个拍卖已经流产了。”但该说法,截至发稿还未获得钟祥市国土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