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女儿:我的三次婚姻(图)
1932年的冬天,在反“围剿”的浓烈烽烟中,作为父亲方志敏和母亲缪敏爱情的结晶,我降生在江西弋阳县一个叫梅溪桥的地方。也正是出生在这里,加上父亲希望我能像寒梅傲雪那样,父母给我取名方梅。由于当时斗争形势的残酷,我出生没几天,父母便把我寄养在当时的苏区干部家中,养父叫吴西河,养母叫陈春花,我也改名叫吴梅年。
父亲对我的爱是后来懂事后养父母告诉我的。在父亲英勇就义前,曾两次来到吴家看我,第一次看我是在我几个月大的时候,他告诉养父吴西河:“你对方梅的养育之恩我们家是不会忘记的。”第二次来看我,是父亲组织北上抗日先遣队出发的前夕,他此时的表达已经发生了变化:“党不会忘记你们,革命不会忘记你们。”养父母后来告诉我,父亲这样说表明他已经做好了英勇牺牲的心理准备。不幸的是,不久之后的1935年8月6日,父亲在***反动派的屠刀下英勇就义了,从此,本该是天伦融融的父女阴阳两相隔。
在我寄养的里直源村,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乡亲们都知道我是方志敏的女儿,对我尽力保护,关爱有加。长大后,每当我到山上放牛,或下河捉鱼,都会有一群小伙伴来保护我。在这群“保镖”中,有位大哥哥对我特别好,也令我特别喜欢——他叫赖长先,比我大8岁。
长先和我一样,也是革命烈士的后代。他4岁时,父亲被***杀害,母亲病故。成为孤儿的他,被寄养在里直源村的舅舅家。也许同是烈士后代的缘故,我们两人从小就特别要好,宛如兄妹。
转眼间,我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长先也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情窦初开的我们已悄然将长期以来朝夕相伴的兄妹之情转化为深深的恋情。有一天,老实本分的长先结结巴巴地对我表露了心迹:“方梅你不嫌我穷吧,你嫁给我吧!我不会亏待你的。”这一席话让情窦初开的我心跳不已。
1945年腊月,一个当时的权势人物听说我长得漂亮,便上门提亲,被我断然拒绝。乡亲们和养父母得知后担心我会遭到对方的报复,便商量让我和长先这对有情人尽快结婚。14岁那年,乡亲们用自己扎的一顶花轿,把我抬进了洞房。从此,我和赖长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婚后第二年,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由于营养不良,不久便夭折了。后来,我们又喜得贵子,取名赖结根。
1949年夏天,随着全国解放战争胜利步伐的加快,我的母亲缪敏回到江西工作。得知母亲回来的消息,我喜极而泣,激动不已,我拉上丈夫、抱起儿子与养父母一起去见母亲。母女相见,百感交集,抱头痛哭。
然而,当母亲得知刚满17岁的我已经早早地结婚生子,却非常惊讶,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几天后,她把我拉到身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梅儿,你这个年纪正是抓紧时间读书、学文化的时候,你应该与赖长先分手,把孩子留在村里抚养,到烈士学校去读书。我给你联系好了,你明天就收拾一下,马上去报到……”我闻听此言犹如晴天惊雷,哭着对母亲说:“我不想去……”可是母亲仍然很坚持,她认为我只有割舍掉儿女情长,才能专心读书报效国家。尽管对母亲非常尊敬,但对丈夫深深的爱使我鼓起勇气,顶撞了母亲:“孩子可以放在乡下,但不要让我与长先分手,他也是烈士后代,我们可以一起去烈士学校读书,否则,我宁死不去!”见我如此坚决,母亲也就同意了我的请求。
不久,母亲赴任中共上饶地委组织部长,我们夫妇二人也到了上饶烈士子弟学校就读。但为了让我们抓紧学习,母亲为我们约法三章:一,不能再生孩子;二,夫妻不能同居;三,要认真读书。我答应了母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