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张长青教授报告会
法学院举行第36期求是讲座:运输合同的特征与地位
――张长青教授特聘仪式
4月28日上午,法学院在锐思1号楼209教室举行了第36期求是讲座――运输合同的特征与地位。本次讲座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运输与物流法博士研究生导师张长青主讲,法学院院长孔繁金、副院长姚建涛出席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姚建涛主持。
报告会上,张长青首先以国家控制行为贯穿运输合同产生和发展的始终、运输合同自由原则让位于运输合同法定原则、运输合同法独立态势与运输合同的独立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讲述了法律在运输合同中的强制性、对合同当事人自由意志的限制以及合同的法定效力等内容。
随后,张长青联系国外与国内铁路货物运输的问题,通过联合国起草《国际统一货物运输法》向同学分析讲解了制定此法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实况,系统说明了我国《铁路法》修改及制定《铁路运输条例(草案)》等主要问题。孔繁金为张长青颁发特聘证书。
姚建涛在总结中指出,本次讲座对同学们学习和了解合同法有重要意义,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思考本次讲座内容,对于学习有所启发。
2012、2013级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听取了本次讲座。(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