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全谈王建华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谈治理学术不端
在全社会高度关注学术不端行为之时,今年2月初,李连生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撤销再次给学术界敲响了警钟。李连生事件的处理经历了哪些过程?透过事件本身,高等学校又从中吸取了怎样的教训?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围绕相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科学时报》:李连生的学术造假事件,让西安交大站在了风口浪尖。在教师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时,一般而言,西安交大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王建华:学校处理学术造假举报和学术不端行为,既有基本原则,也有固定的制度程序。
1997年前后,西安交大发现一篇学生论文涉嫌抄袭,学生导师为署名作者。学校当时连夜开会,认为该导师虽没有直接作弊,但事实上未能尽到文章审查职责,决定严肃处理。除了学生学位撤销,该导师也被停止晋升职称资格两年,且两年内不得再招收研究生。
在那个年代,类似的学术不端行为虽然还比较少见,但学校并不能掉以轻心。处理此事之后,学校就制定了一套办法,确立了一些基本规矩和原则。首先是对这类事件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能容忍。第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学术委员会准确地核实情况、认定事实。
第三,事实认定后,确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将被逐出教师队伍,同时因造假所获荣誉、权益等一律追回。近几年以来,西安交大先后发生过几起学术不端事件,也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处理的。
《科学时报》:在这些原则之下,学校在收到学术不端举报之后,有没有形成进行审查、核实、评判、认定以及惩罚的制度程序?
王建华:一般来讲,学校接到举报后,如果事实指向比较明确,首先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事实查证和定性。如确系学术不端行为,事实清楚、定性明确的,交由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依据学校规定,作出警告、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解聘等相应处理。
对于研究生论文涉嫌抄袭等不端行为的,学校责成研究生院进行查处。一般来说至少会有三位专家介入审核工作。在事实认定并作出定性之后,确系抄袭行为的一律取消研究生资格,不能授予学位,已经授予的必须撤销。导师负有管理责任的,不但要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还要在规定期限内中止其招生资格。
以上原则和处理办法,学校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也一直是这样执行的。
就在调查处理李连生学术造假事件的同时,另有其他学院的一名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未经同意便将他人实验数据放在自己文章里使用,文章发表在一个高水平的国际期刊上。学校接到举报后迅速启动查处程序,随即作出取消其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的处理决定。
严谨治学是交大的优良传统,学术诚信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和生命线,对此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态度也是坚决和一贯的。
《科学时报》:那么在处理李连生学术造假事件时,是否有其特殊性?
王建华:对于李连生事件当然就更不能例外,必须按照这些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当时学校收到对他的举报之后,立即按照程序规定提交给学术委员会,就所举报的事实进行核查和认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这期间还曾根据工作需要外请有关专家参与。最后也同样是由学术委员会作出正式结论,交由学校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理的。
由于李连生事件涉及问题比较多,需要查处和认定的地方比较繁复,处理过程中校内外参与调查、审核,包括当面与当事人质询的,前后共有几十位专家学者,甚至还请了有关院士拨冗参与。应该说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是在大家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之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