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件:于情可悯 于法难容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扣扣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张扣扣不能理智对待内心仇恨,在工作、生活又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迁怒于王正军及其家人,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タ之日持刀连续杀死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杀人后为泄愤又使用自制汽油燃烧瓶焚烧王校军家用小轿车,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
张扣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张扣扣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
判决下达,张扣扣当庭表示要上诉。
于理,这样的判决是合适的,正确的,但于请,这样的判决确实有点残忍。
据张扣扣的代理律师邓学平介绍,张扣扣13岁的时候,妈妈死在他的怀里,有三个画面他永远忘不了。第一是他亲眼看到,王家老三拿木棍朝妈妈头打了一棒;第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第三是他妈妈死了后,在马路边上被公开进行尸体解剖,几百人现场围观。这样的场面,对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不压于一场公开处刑。母亲死了,杀死母亲的犯人还活着,这样的结果,让一个孩子接受,他能接受吗?
邓学平认为张扣扣身上没有想象中的戾气。“比较外向,聊天时有说有笑,不是典型的犯罪分子的画像”。沟通案件可能结果时,张扣扣告诉律师,“当时做选择的时候就已经对结果有预期”。我想,张扣扣杀死王自新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压抑多年痛苦的爆发吧!
我不为张扣扣辩解,即使当年的案子有过错,故意杀人就是不对的。他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想,在惩罚张扣扣的同时,重新审理当年张扣扣母亲的案子,不仅给张扣扣一个交代,也是给关注这个事件的普罗大众一个交代。
最后,借用汉中中院微博下面的一句话来总结:于情可悯,于法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