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谦之死 甲午战争:临阵脱逃 方伯谦之死
1894 年9 月18 日凌晨3 时30 分,一艘匆匆进港的军舰打破了旅顺口的宁静。9 月17 日下午逃离黄海海战战场的北洋海军“济远”舰,此时最先回到了旅顺口,有关大东沟外发生海战的消息随之立即播散开来。
甲午海战后,在主力军舰集中停泊旅顺期间,北洋海军中发生了一桩成军以来史无前例的事件,即高级将领方伯谦因触犯军法而被处决。
方伯谦,字益堂,福建闽县人,1854 年出生,船政后学堂首届驾驶班内学堂学生,曾被派赴英国军舰见习留学。在北洋海军中,方伯谦以为人精明著称,他善于逢迎,在军事会议上,往往是发表议论最多、最为耀眼的军官,战前一直受到提督丁汝昌的赏识和重用。
1894 年7 月25 日的丰岛海战中,身为编队队长的方伯谦,在其指挥的“济远”舰受伤后,似乎显得精神崩溃,竟然做出了升白旗和日本军舰旗溃逃的不名誉举动,更为严重的是,事后还做出了谎报战功等恶劣行径。
方伯谦在丰岛海战中的问题,北洋大臣李鸿章早有发觉,但出于政治自保等考量,当时并没有就此深究。到了9 月17 日黄海大东沟海战爆发,方伯谦指挥的“济远”舰始终迁延不前,畏缩怯战,当战局不利时,又率先逃离战场,径直遁回了旅顺。
丁汝昌于9 月18 日向北洋大臣李鸿章提交的首份海战报告,并未特别汇报“济远”逃跑的问题,似有回护之意。然而李鸿章接电后,敏锐地感觉到“济远”舰在全军之中最先回到旅顺,似有隐情,在当天即要求丁汝昌就此调查回复:“此战甚恶,何以方伯谦先回?”
较耐人寻味的是,面对李鸿章的明确追问,丁汝昌在数天内对方伯谦先回一事并没有做出正面答复,反而于9 月19 日派方伯谦指挥“济远”舰率蚊子船“镇南”一起前往大连湾,设法护卫、拖救“广甲”舰出险。不难想象, 倘若“广甲”舰化险为夷,方伯谦无疑可以将功补过。
不过据“广甲”舰军官卢毓英回忆,“济远”拖带“广甲”的活动并不顺利。“‘济远’用九牛二虎之力拖拽不动。连日百计经营,皆不得下。”时间到了9月22日的下午3点左右,“济远”舰上的瞭望哨突然报警称发现日本军舰踪迹,随后该舰便放弃拖带,逃入大连湾,又于23日擅自逃回了旅顺。
“济远”舰在大连湾参与拖救“广甲”的22日,李鸿章在9月18日追问的“何以方伯谦先回”问题得到了解答。
当天,北洋海军以丁汝昌的署名向李鸿章做了一份关于大东沟海战情况的详细报告,对照这份报告的内容及幸存至今的该报告的草稿可以发现,报告极有可能是由代理北洋海军提督刘步蟾负责起草或审定的。
这份报告中的某些措辞极为严厉,不仅直接指出方伯谦指挥“济远”舰犯下了“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的罪行,同时还对“广甲”“来远”“靖远”等事实上在下午3时30分后从战场逃散的军舰都予以程度不一的指责,最终向李鸿章提出了处理建议,即对“济远”和“广甲”必须“严行参办”,以儆效尤,至于“靖远”“来远”等其他军舰则因有重新归队等情节,“请暂免参”。
得到这份电报后,李鸿章显然已经怒不可遏,于当天酉时(下午5时至晚7时)电报总理衙门,认为方伯谦率先逃跑的行为,属于临阵退缩,已经违反军律,建议请旨将其处死,“以肃军纪”。“广甲”舰长吴敬荣属于随逃,且“人尚明白可造”,建议予以革职留营,“以观后效”。
22日当晚,李鸿章又致电丁汝昌,命令将方伯谦尽快撤职、看押,等候朝廷的处理决定,方伯谦所担任的“济远”舰长一职,改由原“广乙”舰长林国祥接任。得知消息后,北洋海军左翼总兵林泰曾、“靖远”舰长叶祖珪、“来远”舰长邱宝仁立即找到此时主持北洋海军管理事务的刘步蟾,希望能一起设法为方伯谦开脱,刘置之不理。
林泰曾哭着哀求刘步蟾:“兵事未已,安可自残?”刘步蟾则正告之:“此吾不与也,且大东沟之役,彼固知全军将覆,而欲脱事外,袖手以观我辈之沦亡,彼已于大局何?”就此,与方伯谦私交较好的林泰曾等知道事情已不可挽回,林泰曾“大哭而归”。
由此,当9 月23 日“济远”从大连湾逃回旅顺后,方伯谦就被立即控制,软禁在旅顺海军公所内。入夜戌刻(晚8 时左右),李鸿章电报丁汝昌、刘步蟾, 转达当天清廷的谕旨:“本月十八日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法。”电文中命令丁汝昌、刘步蟾立即遵旨将方伯谦处死:“将方伯谦即行正法具报。”
当晚,“来远”舰舰长邱宝仁谒见丁汝昌,向丁求情,希望能直接探视方伯谦,丁汝昌暗许,并提醒邱宝仁不要提前泄露即将处死方伯谦的消息, “戒其勿泄”。邱宝仁在海军公所内见到方伯谦时的情形,“广甲”舰管轮卢毓英在后来的回忆中曾有描述。
卢毓英根据听闻记载道,当时邱宝仁问方伯谦有何遗嘱,方伯谦吃惊不已,不断絮叨自己在丰岛海战中的“战绩”: “方骇然不知所谓,犹历历道其牙山战时情状。”而《申报》刊载的来自一名北洋海军知情人的消息称方伯谦当时不以为然,“昏不知,谓朝廷仁厚, 安有杀总镇之刀耶,如或苛求,尽以革职了事,虽一二品或难骤复,而每月薪水数百两固依然也,何必惊惶无措耶”。
9 月24 日清晨5 时,北洋海军洋枪队数百人,以及刽子手2 人齐聚旅顺海军公所门前,等候军令下达。清晨6 时,方伯谦被绑缚押至海军公所后、黄金山下,代理海军提督刘步蟾宣布谕旨。根据后来《申报》刊登的北洋海军中人的回忆,至此“方始痛哭流涕,求救于某军门”,“某军门谓:我恨无海军生杀之权,自我操,则七月间已在军前正法,尚复令尔重误国家大事耶”。
而据北洋海军官员所撰《甲午日记》所载,方伯谦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和刘步蟾还有过一场对话:
刘军门云:“方义(益)堂,汝恃功妄为(恃修筑旅顺、大连湾、威海卫各处炮台之功),目无王法,意谓终不能致汝于死地乎?”方应曰:“吾知罪矣,然临阵脱逃何只吾一人耶?罪同而法因之无异,未有一罪而轻重可相悬殊者(指‘广甲’言)。”刘军门应曰:“汝伏汝刑,至同逃之人,将亦不免,汝又何必鳃鳃过虑乎?”
此后,刘步蟾一声令下,一声号枪响过,刽子手连砍数刀,这名在丰岛海战、黄海大东沟海战中两次逃跑的舰长身首异处,为自己在海战中的恶劣表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于方伯谦之死,撰写《甲午日记》的北洋海军某军官感慨道:“吁!方公精锐聪明,竟死于聪明,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者,其方公义(益)堂谓乎!”
在处理方伯谦的罪行期间,为了重申军纪,同时也考虑到北洋海军此前遵行的军规(《雍正钦定军规四十条》)中存在诸如军舰沉没即视同陆军失军之罪等过于严苛的条款,经丁汝昌呈文拟定,清政府批准颁行了新的军规《海军惩劝章程》。
海军各船遇敌退缩,即以军法从事。其有前敌冲锋尽力攻击者,或被敌轰沈,或机器损坏,或子弹罄尽,或伤焚太甚无可挽救,虽军舰沈焚,而船中将士遇救得生,准免治罪,仍予论功。倘敢临阵擅离部位,船被沈焚,即死亦不准邀议恤之恩,其遇救得生,仍当治以应得之罪。至船中有进水、被焚等事,应由管带官督令扑救,仍行迎敌,如遇险时弁兵倡议逃驶,准管带官先予正法,收队再报,以肃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