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屯李柱铭 文汇报 李柱铭歪曲释法 分裂国家彰彰明甚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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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香港<文汇报>11月26日发表题为"李柱铭歪曲释法 分裂国家彰彰明甚"的文章,全文如下:黄炽华李柱铭在<苹果日报>刊文大发谬论,胡言"港独"问题是人大释法借口,魔鬼委实隐在细节中,"最大问题"是在"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加插"及其"二字,变成"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因而质疑这是"效忠延伸至国家",是中央要藉释法实

香港《文汇报》11月26日发表题为"李柱铭歪曲释法 分裂国家彰彰明甚"的文章,全文如下:

黄炽华

李柱铭在《苹果日报》刊文大发谬论,胡言"港独"问题是人大释法借口,魔鬼委实隐在细节中,"最大问题"是在"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加插"及其"二字,变成"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因而质疑这是"效忠延伸至国家",是中央要藉释法实现"白皮书"对香港的"全面管治"。

李柱铭的"独文"荒谬绝伦。

荒谬一,继续分裂国家,和"港独"分子相唱和。在李柱铭的理解中,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把国家和香港分割出来,国家归国家,香港归香港。试问:香港不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吗?中国的领土、主权不包括香港吗?中国香港是一个整体,基本法第104条要求成为香港特区政治体制中的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治港人员在就职前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理所当然包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若只效忠香港,而不效忠国家,就是和梁颂恒、游蕙祯的"效忠本土自决"同鼻孔出气。

荒谬二,否定立法和司法人员必须效忠国家。国家制订的宪法保障国家主权和人民权益;而人民遵守法律,维护国家的权威和主权安全,故国家和人民是法律的主人。法官忠诚于国家法律,就同时忠诚于法律的主人,即国家和人民。《淮南子·泛论训》所言:"知法之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而终乱。"香港的立法会议员和法官效忠国家宪法及根据其制订的基本法,就要忠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

荒谬三,否认司法人员效忠国家,就是违背世界各国的常理。世上虽没有固定的爱国定义,然而各国宪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天经地义的。美国法官的誓词是:"我,谨此庄严宣誓:我会支持及捍卫美国宪法,对抗任何外国及本地敌人;我会真诚效忠美国宪法......"英国法官的誓词是:"我,谨向全能上帝宣誓:本人必依法竭诚向女皇伊利沙白二世陛下及其继位人效忠......"香港的法官怎能例外,反对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呢?

荒谬四,对抗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在阐述"全面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的含义"时指出:"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李柱铭的"独文"妄图割断"一国两制"的前提,对抗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人大释法加上"及其"二字,更明确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更具体解释基本法第104条的立法原意,是"港独"分子和发假誓者的照妖镜、紧箍咒。捍卫国家统一、主权安全、遏止"港独"是今次释法的主旨,李柱铭的歪曲和攻击露出分裂国家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