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劲松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任命陈劲松同志为代县长
10月1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职、辞职事项。任命陈劲松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会议以投票的方式,一致同意并接受蓝岸同志辞去和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任命朱仁恩同志为和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同意何伟光同志辞去和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任命陈劲松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朱仁恩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为陈劲松颁发了任命证书。陈劲松作表态发言,表示今后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满怀信心履行职责。切实搞好团结,凝聚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勤政为民,艰苦奋斗;坚持维护团结,服从大局;坚持转变作风,勤廉为政;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坚持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以实际的行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尽责,绝不辜负组织和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