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法院李国杰 德城区人民法院严把“四关”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4月17日,德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杰率部分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一行五人到我院就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
调研组首先全程旁听了我院一起由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并对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庭审组织和节奏、陪审员表现等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听取我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汇报后,李国杰副主任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行使司法权、实现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德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得很扎实,人民陪审员庭审素质高,参与庭审能力强,显示了该院人民陪审员的高水平。
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有效开展将对公正执法、廉政为民、确保司法公正起到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近年来,德城区法院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严把“四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
一、把好“职务准入关”,规范选任工作
该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要求,先后完成四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目前达到105人。所选拔的陪审员来源广泛、结构合理,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程度较高,特别是今年在增选时,特别注意降低了党政机关干部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二、把好“教育培训关”,夯实履职基础
一是积极做好岗前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座谈等方式,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掌握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为人民陪审员订阅法律书籍和报刊,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素养,确保陪审员合格“上岗”。
二是加强任职期间培训。通过采取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法官授课等形式,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指导。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2014年初,该院张灵芝、李宗福两名陪审员还代表全市人民陪审员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了高层次的培训。
三、把好“科学管理关”,充分发挥职能
一是建立“三二一”管理 机制。即“三提前”,起诉书副本提前发给陪审员;主审法官提前向陪审员介绍案情和审理思路;提前就案件的重点、难点与陪审员沟通,引导发问。
“二参与”,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发挥陪审员知民情、懂民意、易获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最大限度促成调解;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回访,及时了解审判工作效果和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一评价”,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相互对庭审表现作出评价意见,便于院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参审的共组情况。
二是规范陪审案件报结程序。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必须随结随报,同时报送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双向评价表。双向评价表记载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案情审理、程序适用、仪容仪表等方面互相做出的评价,评价内容作为对法官、人民陪审员评比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把好“后勤保障关”,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经费保障到位。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参审补助,按每件5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仅2013年该院发放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37450元。二是注重人文关怀。在审判楼专门设立两间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置外网专线、饮水机等设备,供陪审员查阅资料、阅卷、休息等使用。
同时,建立的法律书籍阅览室也免费为人民陪审员开放,陪审员可以利用闲暇时间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不断进行充电、学习。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如专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观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庭审,邀请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加大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了法院审理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