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 同仁堂[股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发(1997)11 号批复批准,由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 年5 月29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1997 年6 月18 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0,000.
00 元,股本200,000,000 股,并于1997 年6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
根据本公司199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8 年末总股本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送红股2 股,共送红股40,000,000 股。送股后股本总额为 240,000,000 股。
根据本公司199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9 年末总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配股3 股,实际配股19,800,000 股,其中: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配股1,800,000 股,社会公众股实际配股18,000,000 股,配股后股本总额为259,800,000 股。
根据本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0 年末总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3 股,即以配股后总股本259,8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实际转增2.77136 股,共转增71,999,933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31, 799,933股。
根据本公司2002 年度、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41 文核准,本公司以2002 年末总股本331,799,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配股3 股。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实际配股29,884,982 股,配股后股本总额361,684,91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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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4 年末总股本361,684,91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2 股,共转增72,336,983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434,021,898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34,021,898.00 元。
根据2005 年11 月22 日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产权字(2005)11 8 号《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5 股股票,流通股股东共获得非流通股股东38,850,477 股股票,股本总额不变。
根据本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 年末总股本434,021,89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2 股,共转增86,804,380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520,826,278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20,826,278.00 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广告设计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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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1669年),自雍正元年(1723年)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 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确保了同仁堂金字招牌的长盛不衰。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现代制药业、零售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十大公司、二大基地、二个院、二个中心的“1032”工程,其中拥有境内、境外两家上市公司,零售门店800余家,海外合资公司(门店)28家,遍布15个国家和地区。
同仁堂集团被国家工业经济联合会和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为最具冲击世界名牌的16家企业之一,同仁堂被国家商业部授予“老字号”品牌,荣获“2005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影响北京百姓生活的十大品牌”,“中国出口名牌企业”。2006年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国家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同仁堂的社会认可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