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小说】红与黑:艺人与平台的相爱相杀

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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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4年,美国知名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在<华尔街日报>上写道:"专辑销售数量的下降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盗版音乐.文件共享.流媒体--对此,不同音乐人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态度. 而我认为,音乐不应该是免费的.音乐人应该拥有更多权利,甚至决定唱片销售价格. 歌手不应妄自菲薄,更不能小觑自己作品的价值."10月,Taylor Swift的第五张录音室专辑<1989>正式发行,意料之内的热卖,然而就在外界一片唱好的时候,Taylor却于11月宣布,将其音乐作品在全球最大流媒

2014年,美国知名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在《华尔街日报》上写道:

“专辑销售数量的下降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盗版音乐、文件共享、流媒体……对此,不同音乐人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态度。 而我认为,音乐不应该是免费的。音乐人应该拥有更多权利,甚至决定唱片销售价格。 歌手不应妄自菲薄,更不能小觑自己作品的价值。”

10月,Taylor Swift的第五张录音室专辑《1989》正式发行,意料之内的热卖,然而就在外界一片唱好的时候,Taylor却于11月宣布,将其音乐作品在全球最大流媒体服务 Spotify 上全部撤除,消息一出一片哗然。

为了大量获取用户,由于Spotify 采用的是“免费播放 有偿下载”的服务模式,每月仅需 9.99 美元,就可以享受音乐库中的所有音乐。

但微薄的作品收入,也明显触动了音乐人的利益。一位欧美歌手曾表示,用户在 Spotify 上每下载一首歌曲,他能获得的收入仅为 0.009美元。

愤然解约的泰勒·斯威夫特不是孤例,其所代表的,也是无数音乐人或艺人与平台矛盾关系的缩影,因不满平台给的资源与分成太少,对作品的自主权受限等原因,愤然出走。

一直以来,艺人与平台之间,都是难以言说的利益相关,平台作为流量一方,可以让艺人及作品获得更多的曝光量,但同样,价格垄断、分成克扣、价值压榨也是平台的另一面。

平台艺人利益互博,孰对孰错?

音乐平台的“红”

以前,音乐平台还并未像如今这样发达的时候,艺人作品的包装与销售曝光,主要还是依赖唱片公司,发行以线下渠道为主。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渠道也不局限于地理空间,线上可以获得更多的流量机会,以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为代表的线上音乐平台地位开始巩固,艺人也把希望从唱片公司转向平台。

拿网易云音乐为例。

从打社交牌开始,网易云音乐就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更是每3个月就刷次屏的速度,不断维持自己在朋友圈的存在感。

同样也会拿出平台的资源补贴艺人,以音乐周边、以及与其他品牌联名促销活动等方式,不断推荐头部及腰部艺人,再之后,为了避免版权纠纷问题,网易云音乐也开始运行网易音乐人计划,像赵磊、陈粒这样的独立音乐人,基本也都是从网易云音乐上走红。

这些独立音乐人一旦走红之后,其作品产出在平台的社交属性放大之下,个人IP也能进一步发酵,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变成网易出名的评论区主题。

不过这只是第一步,再之后,音乐人们有了知名度,自己创办的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使用平台tittle,也同样能给平台反馈回更多的听众。

不止是网易云音乐,腾讯音乐、酷狗音乐等平台,都在试图发展成为“音乐曲库 独立音乐人 自媒体 社区”的内容生态。

此外,像快手、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也一样具备捧素人的能力,比如《往后余生》、《沙漠骆驼》等歌曲,也都是从这些平台上走红,社交媒体的强大传播力,使这些歌曲及背后的艺人获得更大的曝光量与关注,所以很多所谓“一夜爆红”的歌手,也是借由平台的力量。

甚至,独立音乐人似乎还能缓解平台的版权之痛,很多平台也把音乐人视为弥补自身曲库不足的救命稻草。

这种艺人与平台相互成就的初心,听起来的确美好,但这只是现实的一面,甚至某种程度上,不过只是双方最初一种理想的幻想。

音乐平台的“黑”

身在江海,人心多变,难免不会遇到利益互搏。

连一向长袖善舞的王中军都曾承认,华谊兄弟是一家专业的经纪公司而非培训公司,尤其是在近年来优质电影难寻的背景下,在推动艺人与好的电影项目对接时,也是遇到过不少困难。

拿电影公司来说,光从前期宣传上,一个经纪公司同时接了十几个艺人,但经纪人数量有限,如果不是跟艺人朝夕相处,也极难精细发现艺人的特点、喜好,进而一对一为艺人打造人设光环。这一点似乎小经纪公司更容易做,对一些影视制作为主的大公司而言,依旧难做。

黄晓明曾经的经纪人曾说,将黄晓明打造成一个品牌,在经纪公司里,也要用他个人的形象,“辐射整个公司的运营”,从个人价值提升到公司品牌价值。但难题就是,如何长久栓住黄晓明,让其心甘情愿的利用其名气溢价为公司宣传?

各种老牌影视公司,为了留住艺人,拿出股权,上市分成承诺,甚至还有的为明星买车买房,但经历了市场洗礼,大家都是成年人,艺人显然不是那么好哄的。

树倒猢狲散的道理,在现实中也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某某世纪就是一个例子,公司长期不出爆款,久而久之,艺人接不到戏、找不到好资源,脱离平台是早晚的事。当然,这其中也有少不了的利益鸡毛斗争,尤其是在老牌影视公司内部。

老牌影视公司暂且存在这样那样的鸡毛,那么互联网公司又如何呢?

哪里有人,哪里就少不了纠葛。同样,互联网平台看似信息扁平,实际上依旧存在各种心照不宣的压制。

一般而言,对于一些独立音乐人,如果入驻音乐平台,将自己的版权交给平台,也意味着能够获得平台的资源。

但不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如果你在平台上传一首歌,如果你默认不去调整它的状态的话,平台就会默认使用你的歌曲进行非独家性质的商业授权。

这种不但侵犯音乐人的权益,同样也会波及平台自身。最初音乐人还可以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平台侵犯的次数多了,也免不了最后会与平台彻底撕破脸,甚至闹上官司纠纷。

其次,虽然平台事先会承诺会奖励音乐人一定的分成,但有媒体曾报道过,实际上这种分成比例对一个普通的音乐人而言,基本也是微乎其微,尤其是在不出名的情况下,可能一个月才几百块钱。

曾有业内人士提出,独立音乐人本来依托的发行渠道较少,影响力相对低,与平台合作的议价能力比较弱,而且相比成熟音乐人可以依靠演唱会、周边销售等多元化商业运营,独立音乐人的收入只能依靠作品版税,大部分也要依赖与平台的合作。

比如艺人李志也掉过坑,起初曾经与付费正版音乐网站签约,合作模式是通过歌曲点播下载量,分配网站整体全年的广告收入。

然而具体在执行上,由于音乐平台相关数据不透明、运营不成熟等原因,能获得的广告收入屈指可数,加上盗版的存在,像李志这样的独立音乐人,实际在版权授权音乐平台能够分得的收益,还是微乎其微。

相互成就,还是相互利用?

在各类投诉平台上,对音乐平台投诉原因最多的,还是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此前国家版权局也开过几次茶话会,把各大音乐服务商、版权商都请过来座谈,最后达成的共识也都是,如不得恶性竞争,避免采购独家版权等等,都说自己要自律。

不过,表面谈自律,诸多贴身肉搏、甚至看客看来斤斤计较的斗争还是存在。比如最近,腾讯音乐还是因为网易云音乐没有按时下架周杰伦版权音乐,最终向网易云音乐要了几十万元。

平台的斗争,是好音乐太少吗?是用户没那么多需求了吗?

音乐并不少,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19年3月31日,腾讯音乐曲库量已经达到3500万首,网易云音乐的曲库量为2000万首。

此外,在版权方面,腾讯音乐还有华纳、环球、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的独家代理权,英皇娱乐、福茂唱片的代理,加上华研国际和摩登天空以及诸如《歌手》、《声入人心》等音乐综艺类节目的版权。

音乐市场上除了像腾讯网易这样熟悉的玩家之外,近年来一些“圈外人”如小米也在低调布局音乐市场,小米也有包括华纳、环球和索尼等三大唱片公司的版权资源,让本就有限的版权市场依然竞争激烈。

像阿里与腾讯这样财大气粗,基本都是直接从各大唱片公司购买音乐版权,而网易云音乐则基本上都是从别家手里购买转授权才能得到,“委屈”在所难免。丁磊在2019年Q1财报发布时,还抛出“自身是音乐版权受害者”言论。

当然,平台之间除了老生常谈的版权明争,也有争夺音乐人的暗斗。

网易云音乐的CEO朱一闻曾表示,失去周杰伦并不会成为网易云音乐的桎梏,95后00后还是很花心的,不像80后们那么怀旧。但说归说,平台上的音乐同质化,用户增长放缓,始终还是平台的焦虑,各种社交牌、体验牌再眼花缭乱,音乐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内容。

而内容的来源,除了在国内外购买版权之外,就是自家平台音乐人的独家产出,所以音乐人对平台而言至关重要。

音乐产业的下半场,为了争夺音乐人,平台们也是不遗余力。为了激活自己的流量也是花了大把心思,不是推出补贴计划,就是给出要协助打造个人IP的承诺。但扶持艺人需要大量资本,对平台而言也是不小的开支,很多计划落实到现实也是“不了了之”的尴尬,并没有让音乐人真正感觉受益。

如果平台多拿出点真金白银,而非空话口号,真正激励与盘活一下自己平台上的存量艺人,无论有名也好,无名也罢,这样也能少一点最后撕破脸的鸡毛。

直到如今,还是有不少音乐人抱怨过平台的无情,不过这种现象始终难以消除,说到底,还是因为当下仍旧存在利益关系,而且对新人来说,永远需要平台,平台也是一样。

就像一位业内人士说的:

“流媒体服务代表着音乐的未来。

但它喂养的不应仅仅是待哺又挑食的消费者,需要更多滋补的是处于音乐产业生产力创造端的音乐人。唯有使流媒体服务更合理更平衡,我们才有可能更早地遇见这样的未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