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的本质 王永利: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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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7年11月1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和人民日报社<环球人物>杂志联合主办.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全球金融科技实验室协办的"金融科技二十讲"公开课第十讲,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IMI学术委员.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副董事长王永利担任此次公开课的主讲嘉宾,就"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发表主题演讲.虚拟货币的本质 王永利: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以下为演讲摘要: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吸引了市场的极大关注.一方面,比特币的交易量迅速扩大,价格直冲云霄

2017年11月1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和人民日报社《环球人物》杂志联合主办、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全球金融科技实验室协办的“金融科技二十讲”公开课第十讲,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IMI学术委员、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副董事长王永利担任此次公开课的主讲嘉宾,就“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发表主题演讲。

虚拟货币的本质 王永利: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

以下为演讲摘要: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吸引了市场的极大关注。一方面,比特币的交易量迅速扩大,价格直冲云霄;另一方面,央行宣布ICO属于非法集资,要求比特币人民币交易限期关停。虚拟数字货币日益增加的影响力,市场和央行矛盾的态度,以及多国央行考虑推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声明,给人们留下一连串疑问:比特币本质是不是货币?要不要监管、如何有效监管?为何央行要推出央行数字货币、何谓央行数字货币?要理清这些问题,关键是理解货币的本质。

虚拟货币的本质 王永利:货币的本质与虚拟货币

货币的本质

货币自诞生以来,经历了实物货币,金本位纸币,去金本位的纯粹纸币,以及今天的电子化,数字化货币等阶段,其形态有了非常深刻的变化。然而由始至终,货币改变的只是表达价值的载体,其作为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存储工具的核心作用一直未变。这些作用最重要的本质要求,就是货币必须有价值或者有价值支撑。

我们知道,货币诞生的背景是物物交换难以满足贸易需求,人们约定用某些贵重物品(比如金,银,铜等)来作为一般等价物。后来因为这些实物货币生产,运输,交割成本很高,人们开始用纸币来代表这些金属的价值。在金本位的年代里,纸币的支撑价值来自于其表征的金属货币的价值。

然而贵金属的产量和加工容易偏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货币总量难以灵活调整,很容易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因此纸币逐渐脱离金本位独立运行,央行通过对纸币投放的控制,可以更加灵活地满足货币需求,调整国家经济。脱离金本位,并不意味纸币没有支撑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央行投放货币的方式来探究这一点。

一般而言,货币投放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央行购买货币储备物,比如贵金属和外汇。显而易见,这部分货币是有价值基础支撑的。第二种是货币的信用投放,即央行在没有货币储备物情况下,直接通过发放贷款,购买债券等方式去额外提供货币。

货币的信用投放,使央行能更灵活地满足经济社会对货币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货币的信用投放占比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信用投放建立在基础货币之上,总体上货币仍是有价值作基础和支撑的。认为当今社会的法定货币没有支撑价值,央行可以随意投放,是根本不成立的。

比特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

根据我们刚刚的讨论,一种货币必须要有价值或者有支撑价值,同时需要能满足货币政策调节的需要。而这恰好都是比特币不能满足的。首先,比特币本身并没有使用价值,因为比特币是其网络系统“原生”的,所以也没有真实价值支撑。

有人强调比特币需要通过“挖矿“得到,劳动让比特币有了价值。这恰恰是对价值的误解:劳动也存在无效劳动,甚至是有害劳动,不能仅仅因为劳动了就认为其结果一定有价值。所以说,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不具备货币最重要的价值属性。

其次,比特币总量限定,甚至连每十分钟的产量都予以限定,其产量不是逐步增加,而是越来越少,这种自然属性使其像金本位货币一样,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再者,比特币也难以满足现实世界法律监管的需要,比特币交易的匿名性很容易成为洗钱、偷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工具。因此,即使比特币价格一路高歌,我们仍然认为比特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这是比特币与生俱来的性质决定的。

比特币应有地位

要探究比特币的地位,我们不妨先看一下我国央行对比特币态度的变化:2013年,央行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 “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由于央行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性质,虚拟货币的交易、流通乃至ICO(首次代币发行)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监管,获得了非常自由的发展空间。2016年,“网络数字币” 影响力日益显现,央行宣布要 “早日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 ,希望将数字货币市场引向正确可控的方向。

然而事与愿违,很多人觉得新兴的 “网络数字币” 可能颠覆法定货币,已经迫使央行赶紧进行应对,更说明其潜力无限,必须抓住机遇尽早投入。

中国成为了世界上网络数字币挖矿和交易最集中的地方,ICO的爆发式增长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在2017年,央行在全世界率先叫停ICO,并且叫停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的交易平台。

按理说作为虚拟商品,比特币应该可以被自由买卖或交易。而现实情况是,比特币开始流入社会兑换成法定货币,甚至可以跨国境、多币种自由兑换,已经具备非常明显的货币功能了。由于缺乏监管以及高度匿名的性质,比特币已经成为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

大量缺乏约束的ICO带来的风险隐患急剧膨胀。叫停ICO表示央行已意识到重新审视对比特币等网络货币的必要性。在2016年8月《中国金融》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的署名文章“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依据和架构选择”中,首次清楚地将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定位于“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承认其存在一定的货币功能,并强调央行要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实际上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由私人部门发行和管理的,具有特定权益和功能的代币,一般就叫做“商圈币”,比如单位的饭票,商场的购物券等。这些代币是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价值的,当然,作为“商圈币”,也应受到货币当局和监管部门的管制,只能在规定的范围进行兑换或使用。

网络世界高频高速、跨界跨境运行的特点,使得很多线下世界运行的规则和工具难以适应线上网络运行的要求,特别是在跨境运行的网络平台上,往往涉及多国身份证件、多种货币等,如果每一笔交易都要进行不同身份或货币的验证,其成本和风险可能是巨大的。

我们应该看到,数字货币在网络范围内有着特定的需求。最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将比特币等界定为“网络商圈币”,承认其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存在和行使货币的功能,又要明确其只能是法定货币的补充,不可取代法定货币,必须受到应有的金融监管。

比特币等数字虚拟币的监管

对比特币等有了明确的定位后,监管的规则就会随之清晰。监管重点应该放在兑换和交易环节(如果其不兑换成法定货币,就不会对社会产生太大影响):其一,明确其管理和运行规则,确定运行范围;其二,允许用法定货币与网络商圈币兑换,但兑换环节必须实名制,通过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将网络商圈币兑回法定货币,但只能按兑入时原币、原名、原账户转回;其三,各种网络商圈币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诱导或误导交易,并确保交易的真实准确和资金流动的连续与可追溯,自觉接受监管等。

按照上述要求,现有的ICO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虚拟币,只能在其规定的网络平台体系范围内使用,只能与法定货币进行兑换,而且只能原币、原账户、原户名进出,而不能流入到其他数字虚拟币网络平台上,成为其ICO募集的对象。

央行数字货币

虽然央行2016年已经发布公告称,将争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但何谓央行数字货币,尚未有明确的说法。最重要的就是,央行数字货币到底是像比特币一样,完全打造一套全新的货币体系,并且形成网络系统“原生币”,还是在现有法定货币体系下,运用新的信息科技和加密技术等,形成的只是在央行知道的网络平台上运行的“网络代币”?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应该明确,如果央行数字货币也像比特币一样,完全由网络系统内生,没有真实的价值支撑,其作为法定货币的权威性必然是值得质疑的。同时需要明白,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数字货币体系,并取代传统的法定货币体系,是非常不容易的。

因此,现实的选择应该是:央行数字货币由现有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兑换而来。放眼未来,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发行,流通,清算成本,提高经济交易的透明度(区块链的交易是不可伪造且公开透明的),其优势显而易见。

货币的数字化,将是货币发展的历史必然方向。而一国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能否成为网络世界新的主导或中心货币,取决于该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包括网络空间的影响力。考虑到中国央行主导的货币金融领域以及其主导的网络平台体系的覆盖面应该是世界上最广泛的,而且将不断扩大业务和系统的对外开放,央行适应网络运行要求推出网络数字货币,完全有可能形成全球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和数字货币体系,理应积极探索、准确把握、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