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国家卫健委: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发布。《通知》对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
《通知》明确规定,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继续加强Ⅰ类和Ⅱ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强调“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不合理的预防性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医院要重点加强对ICU、呼吸、急诊等重点科室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通过做好医院感染防控,控制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需求。
我国始终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
2012年,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国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2016年,发布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到2020年,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要达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