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版权 视觉中国是一家版权流氓公司?
使用网上搜来的图片,你可能被一纸诉讼告上法院,索取高额赔偿,这不是开玩笑。
近日,经纬创投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视觉中国授权代理的图片,最终被视觉中国起诉。
而在开庭前一天,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在微博公开讽刺了视觉中国长期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大规模检索未授权而疏忽使用他们平台图片的各种企业,漫天开价要求巨额赔偿,或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的无赖模式,并对视觉中国“勒索”和“要挟”的商业模式公开批驳。
▲张颖微博截图
中国图片版权生意的“垄断者”
实际上,经纬中国的遭遇不是个例,小到自媒体人、博主,大到互联网巨头,都吃过视觉中国的维权诉讼。
那么,视觉中国是一家怎样的公司?简单、但不够全面概括,这是一家图片版权公司。通俗来讲,就是拿着摄影师的照片,卖给大型的网站、大小企业、自媒体等。你刷微博、看新闻里各式各样的图片、手机壁纸,但凡印着cfp的,就是来自于这家公司。
官方的说法是,视觉中国是一家国际知名的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公司整合全球优质版权内容资源,为内容生态中的生产者与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版权交易和增值服务。
从营收上看,根据视觉中国2017年年报,其互联网传媒与视觉内容服务营收就占据7成以上,这意味着买卖版权与版权维权等是其主要营收方式。
▲上游(内容) 中游(交易) 下游(B/C端用户)(来源:视觉中国公司公告)
合法维权还是钓鱼式维权?
图片机构追讨版权使用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视觉中国等图片机构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在于其“钓鱼执法”的维权手段。
在版权维权中,一般的套路是,在网络中广为传播其有版权权利的作品,不标注版权(或容易忽略标注),开放式供网友下载使用,发现、追踪其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并使其使用一段时间后,发律师函或催告函件等进行索赔请求,如催告无效即进行诉讼,而大多数以和解方式结案并签约交费使用其图片库。
此前曾传出,视觉中国放出原图,任由引擎抓取。当这些没版权水印标识的图片被其他公司当做免费图片使用后,再起诉索赔,而且金额惊人。
在知乎“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哪类群体?”问题下,其中点赞最多的答案几乎都在质疑其盈利模式:
▲(来源:知乎)
视觉中国回应:
索赔维权不是核心商业模式
对于相关质疑,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接受刺猬公社采访时回应称:视觉中国的核心商业模式是授权模式,不是所谓索赔维权。视觉中国只是一家企业而已,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看,立案、诉讼、判决等一系列司法流程是很高的时间和管理成本,光靠打官司不可能是一种长远的商业模式。司法诉讼是最后不得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而关于是否“钓鱼维权”,视觉中国方面也进行了否认。对方举例称,当正规版权购买方使用图片并进行了公众号的发布,随后图片由百度收录,并被不知情者进行了二次利用,这种属于不可控的情况。并非视觉中国主动上传,也就没有钓鱼维权一说了。
图片版权问题的背后,是图片的价值日益凸显。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成为当前人们表达和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而这都离不开图片内容。
国外有估值上千亿美元的Instagram、Snapchat,国内有主打图片元素的Lofter、in与美图秀秀,这些互联网企业依靠图片元素带来非常可观的回报。互联网女皇的Mary Meeker发布的《2017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也提到,未来的很多搜索可能是基于图片,而不是关键字。
关于在互联网上侵犯他人图片或者文章等,在2000年左右第一波互联网热潮时有过一批判赔额较高的案子,但后来法院的判赔额迅速降低,一张图片只赔偿几百元很常见,导致权利人综合考虑时间、律师费之后收益为负,所以这类案件数量迅速降低,只有视觉中国等国内外大型图片公司持续打击侵权。
图片版权这事就像停车,很早以前,路边停车是不收费的,车少,哪儿都能停,收费遭人骂,还不赚钱。后来车多了,有了停车收费这一说法了,有些人为了省钱乱停,有时候这钱是省下了,可不免也有被警察叔叔抄牌的,那得交罚款。版权也如此,明明在网上可以免费下载,为啥要花钱买?于是就有盗图。
如何避免“版权流氓”找上门
有人曾戏称视觉中国、方正字体、微软中国、Adobe,这四家公司法务人员占据其公司人员一半以上,如果你的公司没有收到过这几家公司的收费函,说明你家公司做的还不够大。
对于软件,避免被“找麻烦”的方法很简单,坚持买正版或者使用免费的开源版本即可。而图片,则是一不小心就会踩上的坑。
如何避免图片侵权,除了花钱使用版权方提供的图片之外。在很多网站上,会有很多公版图片,例如维基,权利人放弃了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允许他人直接使用,使用这些图片资源是没有风险的。
此外,搜索引擎搜出来的图片不要随意使用,尤其是标注了版权提示的图片,因为搜索引擎会自动抓取图片,来源较广泛,极有可能出现版权纠纷。网上也有一些免费使用的图片平台。如果不确定一张图片是否有版权,可以使用搜索引擎的以图搜图功能进行查询。
归根结底,企业和个人需要提高版权意识。而版权机构拥有了版权,也并不意味就可以在维权过程中不讲究方式方法。
“钓鱼式”维权,之所以能够成立,当然是其符合法律的规定。版权权利人主张侵权和维权,确实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这是这个套路能够成立的基础。
诚然,良性的法制环境,需要维护,但是维护的手段和方式也应是良性的。如何判断知识产权维权手法是否良性,如何认定“钓鱼”维权,既需要业界的规范和自律,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资料:
《【商业模式】视觉中国:矛盾之下的成长》,阿尔法工场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怼经纬中国张颖:评论极不客观公正,诉讼维权不是我们的商业模式》,刺猬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