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开展公路绿化 发改委:绿色发展强调因地制宜 鼓励地区创新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意见制定了绿色发展的原则性办法,为地方具体实施提供了指导思想。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出席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的整个政策制定原则就是强调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允许各地区探索新的做法。
他说,意见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等4个领域的价格或收费政策,这些领域的价格管理事权大部分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因此,意见把重点放在明确改革方向、建立和完善机制上。具体的政策措施则由各地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来制定,为地方探索创新预留了足够空间。
他表示,在制定意见时发现,一个文件很难把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写全,特别是目前还有很多绿色价格政策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意见专门强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政策。
周伴学认为,意见充分考虑了各地的资源禀赋条件、污染防治形势、产业结构特点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搞“一刀切”。各地可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发展价格政策,引导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绿色发展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