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放矢和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优化地方营商环境
时至年中,全国各地都在想方设法提升营商环境。但事实上,从企业的“痛点”“难点”反映,到政府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出台,还是有“时间差”的。
例如,今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制度层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引进创新人才,在城乡规划中为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
虽然制度设计很好,但仍有企业家反映,有些地区办理项目审批规划及建设手续时间过长;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对中小企业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仍然存在。大企业招标往往要求中小企业与其关联公司捆绑投标,政府招标实际操作中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作出特殊规定,导致大企业中标但实际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干活。
同时用人难问题正成为不少企业的瓶颈,科创企业缺乏创新性人才,制造业企业则缺高级技工。不少企业反映珠三角部分地区工业用地短缺,厂房租金涨幅超过四成,大量制造业企业只能被迫接受层层转租。这些新问题考验着政策有效性和及时性。
与商业活动相对旺盛地区相对应的,是另一些地区留不住经济生活的“要素”。2018年末,哈尔滨市户籍总人口951.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5万人。哈尔滨这样基础设施完善、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北城市也留不住人才,促使决策层高度关注“留人难”等东北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东北老工业基地要率先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长期以来东北一直有效投资不足,如何彻底改善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让大量有效投资在东北落地生根是个难点。
解决难题要靠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方面迎头赶上,营造公平公正环境,织密社保“安全网”,减少市场准入限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向导,破解“堵点”和“痛点”。
年初通过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将重点清理整治“新官不理旧账”、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营商环境改善了多少,要有具体指标来量化评价,当地政府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全国不同地区的营商环境建设不平衡提醒我们,评估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刀切”,因为先行的等不了,后进的则快不起来,还是要实事求是地因地制宜,才能真正推动改革取得更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