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和追责的区别】东莞通报2019年1月至9月污染防治追责问责情况
为推动属地镇街、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了2019年1月至9月追责问责具体情况。
石排镇某科技园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日常监管不到位。追责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单位1个,责令向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共4人次。
中堂镇在查处相关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等问题。现场检查工作不细致、撰写报告材料不严谨、对存在问题判断不准确,对检查情况和报告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共7人次。
洪梅镇对倾倒工业污泥的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置不深入、不全面。未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职责;未认真履行巡查监管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长期存在的环境违法现象,没有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规定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
相关镇街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滞后或缓慢。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及验收移交进度滞后约谈相关责任人员33人次(其中,沙田镇6人次,望牛墩镇5人次,虎门镇4人次,常平镇3人次,大朗镇3人次,黄江镇3人次,厚街镇2人次,麻涌镇2人次,长安镇2人次,水务集团2人次,企石镇1人次);地下排水管网系统摸查进度滞后约谈相关责任人员12人次(其中,大朗镇3人次,松山湖3人次,寮步镇2人次,企石镇2人次,万江2人次);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约谈相关责任人员6人次(其中,虎门镇1人次,企石镇1人次,大岭山镇1人次,桥头镇1人次,厚街镇1人次,沙田镇1人次);石马河流域监测断面水质超标约谈相关责任人员10人次(其中,凤岗镇2人次,清溪镇2人次,塘厦镇2人次,谢岗镇2人次,樟木头镇2人次);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约谈相关责任人员1人次(大岭山镇);垃圾填埋场整治进度缓慢约谈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单位1个(厚街镇)。
各镇街(园区)和相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环保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抓实工作作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