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与问责的区别】南岳区:驻村工作队的14种情形将被追责问责
“个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纪律有所松懈,驻村工作队员上班时间不在岗的现象......”今年来,衡阳市南岳区纪委区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驻村扶贫的监督执纪,公开通报驻村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驻村工作队作风建设,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战中“先锋队”作用。
驻村工作队的14种情形将被追责问责。区纪委区监委积极配合区驻村办加强对全区21个驻村工作队44名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廉政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引导驻村扶贫干部真正做到廉洁、阳光、高效扶贫。
制订印发了全区《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的意见》《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在细化压实责任的同时,区纪委区监委还明确了驻村工作队在政策执行、工作业务、工作作风、工作任务等四个方面的14种追责问责情形,着力强化了全区驻村扶贫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
处置涉驻村工作队的问题线索8个。区纪委监委按照《驻村工作常态化督查清单》,联合区扶贫办、区驻村办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强化对驻村工作队的监督管理。通过查工作日志和台账、访村干部和群众、看扶贫项目现场,全面了解各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遵规守纪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工作队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对工作不力、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违纪问题,一经核实,一律严肃处理。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南岳区纪委监委发现处置关于驻村工作队的问题线索8个。(南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