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勇宣判东风日产 东风日产高管之妻不服涉受贿案被判三年 今日在深二审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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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东风汽车原副总裁任勇之妻张某涉共同受贿案,一审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0万元.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希望减轻刑罚,该案二审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任勇1963年出生,他从2003年开始即担任总部设立于广州的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直至案发.此后他除了担任这一职务之外,还任该公司上级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职务.2014年11月份,中央第十三巡视组进驻东风汽车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任勇及其妻子随即在2014年12月16日遭到调查.任勇涉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东风汽车原副总裁任勇之妻张某涉共同受贿案,一审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0万元。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希望减轻刑罚,该案二审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任勇1963年出生,他从2003年开始即担任总部设立于广州的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直至案发。此后他除了担任这一职务之外,还任该公司上级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职务。

2014年11月份,中央第十三巡视组进驻东风汽车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任勇及其妻子随即在2014年12月16日遭到调查。任勇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审理,其妻子张某涉共同受贿案则在深圳审理,张某涉及一笔100万元的受贿款项。案件显示出任勇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3年,时为深圳市东风富康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的厉某鹏找到时为其公司员工的张某。张某的另一重身份是任勇之妻。任勇当时已担任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

经过商定,任勇为厉某鹏开设东风日产4s店提供帮助。厉某鹏先行设立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惠州市永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在张某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将其中30%的股份登记在张某指定的妹妹名下。其后厉某鹏取得了东风日产4s店的经营权。

2004年3、4月,深圳市东风富康工贸有限公司向登记在张某妹妹名下的深圳市易佳达贸易有限公司分两笔转账共计100万元。张某在收到款项后,将这一情况告知丈夫任勇。

2005年4月,张某将其持有的惠州市永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30%股份转让给了厉某鹏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东风富康工贸有限公司。

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伙同任勇,利用任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万元,已经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0万元。

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该案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认为其存在退赃情节,一审未予考虑,要求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但公诉人指出,一审判决书明确载明,任勇在案件侦查阶段已经退赃2437万元,说明已经考虑到退赃情节,要求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案件尚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