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凉了 但还有两道难题待解
本质上,视觉中国败给了自身的贪婪与畸形商业模式。据早前自媒体、公司一些共识是,视觉中国不接受删除侵权图片的处理方式,而是开口天价索赔诉讼,这构成这家公司营收的主要商业模式。案例也不胜枚举。
日前前央视名嘴——CCTV5实况足球前解说员,现在的北半球国际传媒CEO王涛在微博爆料,称其公司曾被视觉中国投诉,致App下架,损失达百万。
也有宠物类公众号指出,曾被视觉中国索赔100万,但最后发现很多国外图片的版权并不在它那边,它们也提起索赔。
早前根据业内的爆料,有汽车媒体案例以及明星经纪公司的案例中,遇到了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索赔的奇葩案例。
比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小艳-swallow 曝出的,视觉中国向王小艳的顾问单位发函说,该顾问单位使用了其享有版权的图片,要求付费。而这些版权图片就是娱乐明星莫小奇的个人照片,莫小奇其实是这家顾问单位的旗下艺人。视觉中国并没有获得她的人物肖像权就直接去找她的签约公司去收费了。
另有自媒体爆料一家叫PRphoto的公司去年受一汽-大众的委托拍摄了一场宝来新车发布会,拍摄的现场图片被一汽-大众作为发稿图片发给了到场的数家媒体使用,他们却收到了视觉中国的沟通函。
这与视觉中国对待黑洞照片的做法几乎如出一辙,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同样明确表示,此前视觉中国有关黑洞照片的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
被谎报版权、非法维权所得是否可以追讨?
本质上,视觉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其一,以远超出图片的价格天价勒索式索赔以及要求签约,根据经纬张颖的说法是,一张图片也不接受删除,直接索要天价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其二,作为一家善用法律工具的企业,在许多在未获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有版权索要赔偿。《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未经公民同意,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
视觉中国对没有版权的图片标明有版权、将没版权和有版权图片混合收费、侵犯他人肖像权,这些应该是视觉中国都知道的问题,但之所以会犯下所谓“审核不严”的问题,本质是背后的索赔商业模式带来的巨大利润驱动的。
甚至早前有业内发现视觉中国的图库中还有不少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这些作品属于公有领域,而公有领域的作品过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人人都可以免费用,但过去视觉中国也可以凭着打水印的照片进行维权。
但是这家公司侵权他人版权作品,却有诸多搪塞的借口,版权出了问题,那就是摄影师的问题,别人抓到视觉中国侵权,它会立刻下线,却并没有人向它追究版权侵权与索赔。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发微博称,2017年曾接到“视觉中国”电话,说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了。潘石屹在微博中称,“望京SOHO是我们建的,摄影师是我们请的。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视觉中国就没有了下文。
但问题是,视觉中国成立至今这么多年来,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5年中,其官司近万件。也就是说,视觉中国年赚3亿背后,是过去5年中,差不多每天15.6起官司。
到底有多少无权授权的作品、被开放版权的照片也进入了它的维权范围,有多少人的图片并没有经过许可就被视觉中国使用拿去大范围维权了尚是未知之数,但可能是一笔庞大的数目。
有媒体人表示:“多少企业每年被要挟,给这些所谓版权公司年年上供!有些旅游网站甚至被高昂的图片版权费用直接摧垮,一夜倾覆!”
那么这些遭遇视觉中国非法侵害的企业与个人,在这个时候能否可以通过法律反诉视觉中国的途径,以“不正当经营”的名义,进行联合诉讼,如何追回那些被视觉中国以谎报版权等不合理的手段索赔到手的所谓“维权”费用?
现在尚不知道视觉中国们下线整改之后,将以什么面目复出。复出之后,过去那些受害者是否能以一种合理的方式追责以及追讨其损失。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了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第48条规定了著作权侵权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任何维权事宜,其行使主体需为‘著作权人或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相关网站并非作品著作权人或未取得合法授权,则其所谓的维权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其维权所得,相关支付主体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其返还。 ”
所以,笔者建议,那些曾经被视觉中国谎报版权索赔过的企业,可以在这个时间点提出自身的合理的诉求。在视觉中国被责令整改之后,曾被视觉中国投诉,致App下架,损失达百万的北半球国际传媒CEO王涛就提出“我是不是应该告视觉中国?是不是所有被讹企业可以联合起来?”
搜索引擎、内容平台在图片版权的管理与追溯上还能怎么做?
其次一个问题是,搜索引擎、内容平台到底有没有办法对版权图片自由追溯?当前搜索引擎并没有一个好的方式对图片的版权进行查看。
而视觉中国“维权”之所以容易成功,主要是使用图片的一方往往没有能力证明图片的版权不归视觉中国,让视觉中国钻了空子。
对于国内的网友、媒体与自媒体来说,如果要用图,基本上能想到的方式就是通过搜索引擎去搜图,搜索引擎可以说是最大的用图来源。
谷歌的案例值得借鉴。在国外,过去谷歌图片也成了图片版权纠纷的发源地,因为人们也会无意识中在谷歌图片搜索、下载并使用版权图片,引发了诸多版权纠纷。
在去年,谷歌调整了其图片搜索引擎,谷歌移除了“查看原图”的按钮,并且将版权信息显示的更加醒目,更易被发现。而当前在百度搜索出的图片右下角都出现了“版权”标识,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一方面保护摄影师图片版权,一方面也避免一些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版权图片。
但是,在当前,国内搜索引擎对图片的版权与图片来源的认知并不清晰。因此,视觉中国的遭遇似乎也能给国内搜索引擎提供了一些图片版权运营的思路,搜索引擎其实可以分开分别建一个版权图片库的入口与无版权的免费图库的入口。
在版权图库中,让图片创作者与版权拥有者可以在版权库平台上进行版权登记,并对版权库进行公开,开放API,供内容创作平台使用,降低创作方或平台的版权风险。
平台方其实还可以牵手相关公益组织机构与版权机构,成立权威的网络版权作品库。由公益版权库去对接各类作品的版权授权,如果有类似视觉中国等“宣称版权”的行为,可以通过这个版权库进行比对,这样就能有效地解决版权不清的问题。
日前人民网已经提出了主流媒体应该在图片采编、版权交易和使用上形成联动机制,这是一个好的思路。
但在笔者看来,内容平台也需要加强图片版权的认证,在当前头条、企鹅号、百家等平台都有海量的媒体与自媒体入驻,这些平台也有必要与图片版权机构或者与拥有自身图片库的新闻媒体机构对接与合作,提供一个图片管理服务系统,识别媒体上传的版权图片,提供可用的免费图片。
甚至可以在平台内部成立图片版权交易机制,平台可以基于这种交易建立图片分成机制,这样在各大内容平台自身内容逐步发展起自身的海量的版权图片的生态体系,通过大数据识别机制有效识别版权与免费图片。
内容平台也相当于提前给自媒体做好版权图片筛选,让入驻的新闻媒体机构与自媒体能够有效规避无意识的侵权风险,如果遭遇第三方图片公司钓鱼执法或者用非版权的图片进行讹诈,内容创业者也能依赖平台方与搜索引擎的图片追溯机制来反证自身的清白。
其次是,搜索引擎与内容平台都有必要开发一套图片版权追踪系统。要知道视觉中国有它自己的图片追踪系统“鹰眼”,具备自动全网爬虫、自动图像比对、授权比对自动生成报告等多项技术能力,对于国内的搜索引擎与内容平台来说,这种技术应该在其专业范畴之内。
搜索引擎有必要做到可以根据版权库的图片信息,能够通过AI检测图片来源,如果图片能够查到声明了版权或使用协议,则标识出来;如果查不到来源出处,则标示最早的图片来源,让用户进行判断,并提醒风险。
同时,搜索引擎应该标注一个免费的字样与入口,来展示那些可以自由使用的开放、公开与免费,供大家使用的图片,这当然需要搜索引擎在图片搜索功能上进行升级优化,目前,对于百度等搜索引擎巨头来说,在大数据、AI以及视觉识别等技术能力上完全跟得上,要做到这一点也并不难。